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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广交会看外贸代理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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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1-07
第10版(经济生活·财贸)
专栏:经济看台

  从广交会看外贸代理制
金茂
在前不久举行的第八十届广交会上,代理制成了热门话题。笔者就此采访了一些与会客商。
“十多年前企业生产规模还小,可以采用收购出口的经营方式,现在很多企业规模大了,收购再出口的方式就不一定行得通。搞代理制是个方向,但也会有个过程。”江苏机械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这样说。
他认为过去一直采用的收购制,缺乏外贸公司与生产企业的配合。推行代理制要解决好两个积极性:一是外贸的积极性,二是生产企业的积极性。他举例说:他们公司1983年帮助一家生产气泵的小企业引进美国的空气压缩机样机,帮助该企业开发产品,使那家原来在茅草房中搞生产的小企业发展成产值近亿元的大企业,通过外贸的代理经营,那家小企业成为小型空压机国内的霸主。然而,90年代初该企业获得自营出口权后,便甩开了代理商。
类似的例子还有,由于法制不够健全,工厂随时可能中断代理业务。一家电焊条厂,十年前其产品由江苏机械进出口公司负责出口,在外贸公司全力打开了中东市场后,1994年该厂家开始自营出口,到今年厂家不顾曾经订立的协议,单方解除了代理出口合同,不再给外贸公司供货。
“培养了拳头产品,到头来被打一拳”。谈起这些,业内人士颇有感慨。外贸代理的困难是多方面的。有的生产企业没有钱,代理变成变相的收购。在出口中一旦发生索赔也很麻烦,收1%的代理手续费,要承担99%的风险。此外,还有售后服务的问题,机电产品尤其不可缺少。
在采访中,从东部沿海到内陆欠发达地区的各专业外贸公司的人员都强调代理制是必由之路,但同时也多少表现出忧虑。
贵阳市进出口公司的部门经理黄跃民说,现在代理制中既有利益如何在工贸间分配的问题,也有双方如何共担风险的问题。三角债也困扰代理,厂家不愿把产品交给外贸,怕产生三角债,有的担心外贸公司结汇后不及时把钱转给生产企业。
笔者还了解到,一些外贸公司觉得代理出口创汇,其创汇成绩都统计在生产企业名下欠妥。尽管目前外贸公司由创汇型转向效益型,但创汇额多少也还跟外贸公司的工资总额有联系,关系到工资与奖金的发放。另有一些外贸公司的看法是,代理出口不能拿佣金,只有1%左右的手续费,这对于新成立、无包袱的小公司或个体户可能还行,对大外贸公司几乎不够解决“人头经费”开支。700人的公司一年的开支至少1000万元,而代理1亿美元的商品,收益不过七八百万元人民币。
从目前看,代理制还处于起步阶段,众多专业外贸的代理业务量并不大,只占一成或三成。更多的还是传统的“买断贩卖式”或自身货源基地产品的出口。
记者的话:代理制是我国外贸实现“两个转变”、提高综合效益的一项良策。外贸搞生产,工厂办外贸事实上会产生大量重复投资和无效投资,不符合当代经济专业化分工的潮流。
当前我国外贸出现的“三高一低”现象,即三资企业的出口、加工贸易和国有工业企业的自营出口都是高增长,唯有专业外贸公司出口出现低迷,这很令人深思。专业外贸公司面对新的竞争格局必须有新的抉择。
需要强调的是,阵痛中的专业外贸公司在转换经营方式、调整营销战略——走向代理制为主的多元化市场时,既要努力重塑自身,同时也离不开社会的助产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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