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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油田治安环境治理力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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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1-20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加大油田治安环境治理力度
近年来,我国油田治安环境不断恶化,有关方面虽然采取了“严打”措施,进行了专项治理,但是油田资产被盗抢案件仍时有发生。近日,记者采访了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负责同志和在我国各大油田进行专题调查的研究人员。他们认为,目前一些犯罪分子对油田国有资产、资源的大量盗抢,给国家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如不加紧治理,将严重阻碍我国石油工业的发展。
据大庆、胜利、中原、华北、长庆、辽河六个油田不完全统计,1995年发生的涉油案件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1.03亿元。大庆油田仅统计了15个二级单位,1995年1月至1996年8月就损失原油13.8万吨。华北油田每天被盗天然气16万立方米,相当于日输北京天然气量的一半。胜利油田1995年被盗电量为10.42亿千瓦时,盗窃、哄抢、破坏电力设备造成间接经济损失3.5亿元。
据介绍,不法分子一般都采取破坏方式生产,严重浪费了国家资源。以长庆油田为例,油区内被非法钻井857口,估计年采原油20万吨,采收率不到8%,天然气放空42万立方米左右。另外,虽然不法开采活动“跟着国家走”(油井打在国家油井附近),但由于他们不可能了解详细地质资料和不可能制定合理的开采计划,因此他们的“盗抢式生产”,在消耗国家资源的同时,也打乱了油田地质层系,破坏了整体油气地质结构,给国家大规模、有序、长期、高效地开采生产造成灾难性后果。
更为严重的是,少数油区县、市政府置国家有关矿产资源的法律于不顾,公然在辖区内非法打井。长庆油区的13个县、市政府及社会上的180多个单位非法打井近900口。油田周边地区滋生出一批寄生企业。据统计,截至今年5月,在中原、长庆、华北油区的小土炼炉、小炼油厂、小化工厂和非法收购点共有4000多个。这些企业无偿或廉价使用国有资产从事生产活动,其原料、能源、设备部分来自盗抢。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的同志说:地方政府和单位的违法行为,误导一些不懂法律、不懂政策的群众肆无忌惮地盗抢油田国有资产。
盗油犯罪日益向团伙化发展,严重威胁着油田职工的人身安全。他们作案时多持土枪、猎枪、木棒、匕首等凶器,动辄威胁殴打井场工人和油田公安保卫人员。今年7月6日凌晨,不法分子用多支土枪袭击中原油田公安处巡逻队,造成7名干警受伤。
为了改变我国油田资产、资源被大量盗抢的严重局面,国家有关部委负责同志、首都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的部分专家学者,在北京就“国有资产保护和油区特殊司法体制建设”问题进行研讨。与会同志认为,必须采取近、中、远三套措施,才可能从根本上改善我国油田的治安环境。
近期措施:国家组织油区社会治安专项治理。应从重从快打击一批盗抢油田、破坏油田的严重犯罪分子,遏制油区盗抢案件发案率连年上升的势头,迅速恢复、稳定油田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中期措施:强化油区特殊司法体制建设。这是一项巩固“严打”成果的关键性措施。在油区已有的专门公安机关的基础上,油区所在地的省检察院、法院再向油田派驻专门检察院、法院。
远期措施:寻找油田和地方合理的利益结合点。通过长期努力,形成健康的、建设性的“油—地”关系,使油区群众认识到,保护具有重大战略价值的石油天然气资源,就是保护全民族未来的生存条件,就是保护自己的长远利益。
(本报记者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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