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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修改“职务发明”的规定国立科研机构人员将享有一半权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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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1-22
第7版(国际)
专栏:

  日修改“职务发明”的规定
国立科研机构人员将享有一半权利
据新华社东京11月21日电(记者乐绍延)日本通产省工业技术研究院最近修改了国立研究机构有关“职务发明”的规定,国立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自今年12月开始可获得50%的“职务发明”专利权。
根据修改后的有关“职务发明”规定,科研人员在任内工作期间的研究成果取得专利,研究人员除了最高可获得300万日元的补助金外,还可取得50%的专利权。
通产省工业技术研究院共有15个研究所。至今,这些研究所科研人员的研究成果均归国家所有,发明者不能拥有自己的发明创造,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科研人员的研究开发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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