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1阅读
  • 0回复

填写借款合同要规范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1-08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建议与要求

  填写借款合同要规范
借款合同是借贷双方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国家政策和有关规定,通过协商所签订的协议。借贷双方的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如何规范填写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条例》及《贷款通则》中有明确规定。但我们最近在信贷检查中发现,一些单位仍存在借款合同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的现象。主要有这样几点:一是不注明贷款种类和借款用途;二是漏填科目代号或贷款科目混用;三是没有加盖贷款方公章或借款单位法定代表人章;四是借据混用(行、社借据混用,担保、抵押、信用借据混用);五是漏填利率上浮幅度;六是各种签章不齐全。这些不规范的借款合同容易造成借款双方的经济纠纷,为清偿债务埋下隐患。
希望有关单位和人员在填写借款合同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以免留下后患。
山东梁山县信用联社刘志峰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