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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勇敢地站出来作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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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1-09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读者信箱

  请勇敢地站出来作证
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司法工作者,在办案中,我和同事们常常遇到一些知情者,包括受害人,不愿作证的问题。究其原因,不外乎有二:一是怕丢面子。这类人由于自己是不法行为的受害者或是受害者的亲属,担心作证后别人知道,自己脸面不好看;二是怕事后遭到报复。这类人由于惧怕作证后遭到违法犯罪分子的报复,便“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一旦找这两类人了解情况,他们便支吾搪塞,或干脆一问三不知。
不客气地说,这些知情人这样做无异于姑息养奸、助纣为虐!其后果会令害群之马逍遥法外,继续作恶于人间。到头来,受害人今后未必能够幸免;明哲保身者甚至也可能反受其害。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为此,我们向社会呼吁:善良的人们,请勇敢地站出来,协助司法机关打击、惩治各种违法犯罪,依法履行公民举证的义务,做到知情必举!
读者万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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