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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政策的断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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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1-22
第10版(农村经济)
专栏:农经时评

  关于土地政策的断想
天流
近日,全国主要土地管理部门的领导者聚会苏州,对近几年的土地政策进行总结、研讨。
中国经济中,涉及到土地的问题实在太多。当前,土地问题的重要性更是前所未有。比如,很多情况下国有资产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流失,唯有土地资产,在经济总量的扩张下,日益升值、显现。或许有一天,人们会心情复杂地发现,政府能够用来同其他各种经济力量在经济上周旋、交换、角力的将主要是土地。
一个科学、系统、有弹性的土地政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显得迫切和重要,也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更有条件。在过去的十年里,一种建立在城乡统管基础上的管理体制,从无到有;一个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为核心的土地市场开始出现;一块庞大的、人类经济史上从未有过的国有土地资产,赫然显现出来。这个时期的土地政策,重点自然是如何去孕育、催生和催长这新的生命。
一个新的过程由此开始。人们突然发现,这新生命的发育不足,而且全身还裹着血污。人们仍然能够清楚地体味和感受到这生命诞生前后的疼痛和痛苦。土地变得空前重要,但是土地也变得空前地少了起来;土地变得越来越值钱,但是这钱却总是不太情愿钻进政府的腰包;土地到处出头露面,但是也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需要人去爱护和关照……
于是有了对这新生命的反思。新的土地政策正在酝酿之中。如何消除这疼痛,如何洗掉这血污,如何让这新的体制和新的市场正常、健康地生长,应当是新的土地政策的核心所在。
一个完整、有力的土地政策,包括这样两个方面。一是土地的供应配置政策,一是土地收益分配政策。土地供应配置政策的目标是两点:总量适度,结构合理。总量适度是说既要保证将来民族生存、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土地的需要,又要保证当前有一个稳定而又充满活力的土地市场。结构合理是说对可供应的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合理配置,该种地的不建房,该修写字楼的不盖工厂。
为实现这一政策目标,需要对三个方面进行总体的修订和安排:土地供应计划、土地一级市场的价格政策和二级市场的秩序(如登记),以及整个土地使用的税费政策。当然还包括这三个方面之间必不可少的协调和配套。其结果不仅仅是对土地资源和土地资产的有效利用和保护,还要争取让土地像资金和劳动力一样,真正成为可以调控经济的要素。
土地收益分配政策,实质上是土地收益权的分配和切割。在当前的过渡体制状态下,这是一个荆棘丛生的麻烦地带。这一政策的直接目标,是土地收益的合理分配和控制土地收益的使用方向,即对土地货币形态进行调整和控制。当然,这种调整和控制的目的,仍然是对土地供应总量和使用结构的把握。
麻烦的焦点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数年前中央政府对耕地占用税分配和土地出让收入分配的安排,都未遂愿。更大的问题在于,目前的政策下,土地收入已经完全交给了地方。土地于是成为财政拮据的地方政府汩汩不尽的合法金库,人们寄望甚重的土地供应计划几乎完全成为虚设。土地供应配置政策和土地收益分配之间发生了严重的冲突。在现有的体制下,这似乎是一个长期的、无时不在的冲突。
必须要有一个解决办法。关于土地管理领导体制的设想多了起来。但是,这一设想是否能够实现,不仅取决于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的总的安排,也取决于政府职能的分配和安排。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对制订一个理想、有效的土地政策的艰苦性,决不可低估。
这当然不意味着无所作为。至少我们可以根据土地制度和经济体制的衍变,设定和修正基本的土地政策。我们完全有条件让千疮百孔的土地供应计划变得更为科学,更为有力,更为有效。我们也可以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试行和实现关于领导体制的设想。关键在于我们是在向前走,而且在向前走时,没有给以后设置新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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