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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煤炭职工过好春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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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2-14
第2版(经济)
专栏:

  煤炭部采取有力措施
确保煤炭职工过好春节
据新华社北京2月13日电在今天召开的全国煤炭行业社会保险工作会议上,煤炭工业部部长王森浩说:“江泽民总书记和李鹏总理对煤炭职工的生活非常关心。我们煤炭企业的干部一定要把矿工的冷暖放在心上,拖欠煤炭职工工资的事再也不能发生了!”
不久前,王森浩率领煤炭部慰问团到黑龙江一些矿务局为煤矿工人送温暖时发现,有的局矿拖欠矿工工资。为此,煤炭部把解决拖欠职工工资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在国务院2月6日召开的反腐败工作会议上,李鹏总理特别提到这件事,并指出,当前,一些企业职工由于种种原因生活比较困难,因此党中央、国务院组织和开展了有关群众团体参加的“送温暖”活动。他强调,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有群众观点。国务院和部委负责同志下去检查工作一定要深入到群众中去,访贫问苦,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这应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优势。
为贯彻落实李鹏总理的指示精神,煤炭部日前提出了解决职工生活困难问题的办法和措施。煤炭部采取的主要办法和措施是:预拨6.3亿元亏损资金,尽快落实10亿元点贷资金,征集扶贫资金4086万元,加快货款回笼等。
据悉,为保证煤矿职工工资正常发放,过好春节,煤炭部还要求煤炭行业各级党政一把手,特别是各矿务局的局长,作为第一责任者,不仅要义不容辞地担负起保证职工工资发放的责任,而且要狠抓落实。并要求所属各单位一定要确保今年一、二月份职工工资在春节前发到职工手里,使生活困难的职工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1995年年底仍大量拖欠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金的单位,要千方百计多方筹措资金,春节期间要补发一个月的工资。拖欠职工工资较少的,今年上半年要全部补发;拖欠较多的,今年年底全部补发;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国家规定开立工资预留户,今年一律不允许再发生拖欠职工工资和离退休金的现象;对于国家点贷资金,必须全部用于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
王森浩在今天的会上明确宣布:“各煤炭企业必须每月给职工发工资,给离退休人员发离退休费,不准再有新的拖欠。过去欠发职工的工资,今年内逐步补发完。这是企业领导的首要职责,否则就不称职,应该引咎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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