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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查处坑农事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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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3-25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批评以后

  宝鸡市查处坑农事件
你报1月10日读者来信版刊登题为《农科单位售劣种坑苦辛勤种田人》的来信,在我市引起强烈反响。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都作了批示,要求严肃查处。麟游县委、县政府领导明确指示,除追究县种子公司有关人员的责任外,无论多么困难,也要赔偿农民损失。宝鸡市农科所撤销了下属单位“秦风中心”负责人的职务。宝鸡市技术质量监督局稽查所严格执法,经过同宝鸡市农科所、麟游县种子公司、宝鸡县杨家沟乡政府四次协商,按责任大小落实了赔偿金额,共计向杨家沟乡农民赔偿123040元。目前,这批赔款正陆续送到受害农户手中。
陕西宝鸡市安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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