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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对记者谈停办新的保值储蓄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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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4-01
第2版(经济)
专栏:

  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对记者谈
停办新的保值储蓄问题
本报北京3月31日讯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就停办新的保值储蓄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为什么要停办新的保值储蓄业务?
答:1993年7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再次开办保值储蓄业务。这项政策的实施,对于增加银行存款,稳定经济,抑制通货膨胀,保护广大储户的利益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我国宏观经济调控已取得明显成效,市场供给充足,物价逐渐回落。从1995年10月起至1996年2月,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已连续5个月低于3年期定期储蓄存款的利率水平。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1996年4月1日起,对3年期以上的人民币定期储蓄存款,不再实行保值。但是在本公告发布前存入的3年期以上的定期储蓄存款,按原定办法继续给予保值。
问:停办新的保值储蓄业务后,如果再出现物价涨幅较高的情况,国家将采取什么措施?
答: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九五”期间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并要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明显降低价格上涨幅度,首先要努力使之低于经济增长率。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一定认真落实《纲要》要求,把抑制通货膨胀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保持人民币币值的稳定,支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同时,《纲要》要求进一步深化利率改革,初步建立以市场利率为基础的可调控的利率体系。中国人民银行将按照利率市场化的改革方向,逐步改革利率管理体制,根据物价变动和资金供求情况,及时调整利率,使物价变动和存款利率、存款和贷款利率、贷款和债券利率保持合理水平。
问:停办新的保值储蓄业务后,老存款是否还保值?
答:保值储蓄存单是银行和储户签定的存款合同,相当于商业合同证书,应遵守《经济合同法》。因此,此次停办新的保值储蓄,是指1996年4月1日(含4月1日)以后存入的3年期以上人民币定期储蓄存款不再保值。4月1日以前存入的3年期以上定期储蓄存款仍继续给予保值。
问:今后保值贴补率如何公布?
答:停办新的保值储蓄以后,由于对4月1日以前存入的3年以上定期储蓄存款继续给予保值,因此,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根据国家统计部门提供的“全国社会商品零售及服务项目价格总指数”进行计算,按月向社会公布保值贴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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