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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水利工程应有人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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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2-09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农田水利工程应有人管
曾经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发展立下汗马功劳的农田水利工程,目前严重老化失修,功能下降。
建国以来,宁夏水利建设已经形成水源工程、灌区排灌工程、人畜饮水工程等工程体系,全区共建成中小型水库193座,固定机电排灌站1219座,各类机电井9306眼,农田各级渠道4.4万公里,农田各级沟道总长2.11万公里,沟渠各类配套建筑物11万座,人畜饮水、乡镇供水工程152处,水窖16.6万眼,土圆井1.4万眼,农田灌溉面积已达620万亩。
前不久,有关部门对1335条、5822公里的渠道和60280座配套建筑物进行调查,结果显示,老化、损坏渠道长度占总长度的39.2%,损坏建筑物占总数的55.7%。对745条、2836公里的沟道及11126座配套建筑物调查,结果显示,53.6%的配套建筑物已经不同程度老化损坏。北部地区调查的133座扬水站中,泵房损坏率达82.7%,机泵损坏率达63%,配电设备损坏率达55%。北部地区2019眼机井中,有73.6%不同程度被损坏,其中50.1%已报废。人畜饮水工程和山区水库老化失修情况也十分严重,影响了效益的正常发挥。
据了解,农田水利工程老化失修的原因,一是长期受盐碱侵蚀、冻胀、泥沙淤积和风沙磨损。二是农田水利设施规模逐年增加,而用于设施维护的资金投入却没有增加,致使大量水利设施不能及时得到维修。三是产权不明确,管理不顺。农田水利设施大多是由国家、集体和农民共同投劳集资形成的水利资产,水利设施又具有集体享用的特点。在农村经营活动中,农田水利设施的运行管理属于“统”的范畴,与农村实行的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特征的生产经营形式存在矛盾。主要表现为农田水利设施产权不明晰,管理责任不落实,没有工程专管机构和管理经费,许多地方的群众管理组织流于形式。工程有人用,无人管的现象十分普遍。宁夏银川市张虹胡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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