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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护耕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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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4-08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依法保护耕地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资源。我国由于人口众多,加上长期以来对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不当,缺乏科学有效的保护,造成土地资源紧缺和浪费,直接影响和制约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以福州市为例,改革开放以来,福州市城镇不断扩大,各类开发区、投资区不断兴建,非农业建设占用高产稳产农田的现象普遍存在,吃饭与建设的矛盾日益突出。全市耕地面积从解放初期的273万亩,减至目前的223万亩,净减50万亩;人口则从216.5万人增到550.6万人,净增334.1万人。这一增一减使得全市人均耕地面积从解放初期的1.26亩降为目前的0.41亩。
不久前,省、市有关部门组织了一次土地执法检查,从中发现不少问题:
大片耕地被圈占,征而不用,造成耕地长期闲置、撂荒。如中兴包装厂、友邦集团、闽兴公司等在闽侯县荆溪、青口等地,1993年圈地至今未动工兴建任何工程,造成200余亩耕地闲置、荒芜。闽侯县还对青口镇16家外资企业进行调查,发现征地843亩,而实际只利用423亩,闲置土地达420亩。
一些三资企业和乡镇企业不严格履行用地申报审批程序,未批先用。福清市有一些企业已投产两三年了,还未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有的县不按规定办理土地征用手续,造成土地收益流失。如闽侯县青口镇16家外资企业中,应收征地补偿费2557万元,但由于一些企业不办理征用手续,结果只收回1179万元。
农业内部结构调整不合理,占用粮田过多。有的乡(镇)占用大量耕地发展养殖业,严重破坏了耕地的内在结构。据统计,福州市所辖的县(市)、区共有养殖场600多家,面积达1.2万多亩,其中75%以上是耕地。
民以食为天,食以地为本。呼吁全社会都来关注土地资源流失问题,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察队伍,强化监督力度。对农业内部结构的调整要合理、适度,正确处理粮食和经济作物的关系,注意保护耕地,尽量做到少占或不占耕地。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当前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尽快出台相应的法规和政策,使土地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的轨道。
福建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城建委员会杨维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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