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7阅读
  • 0回复

福建省立法加强文物保护与管理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2-10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短波

  福建省立法加强文物保护与管理
新华社福州12月9日电(记者苏杰)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日前审议通过了《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以地方立法的方式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条例》共9章35条,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管理,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文物市场等方面,进行了界定和规范。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