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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盘活国有房地产存量试点开始十四家企业与政府部门签订授权经营合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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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4-16
第2版(经济)
专栏:

  上海盘活国有房地产存量试点开始
十四家企业与政府部门签订授权经营合同
本报上海4月15日电记者朱剑红报道:上海市推出盘活国有房地产存量的重大举措,今天,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国资办、财政局分别与一百、华联、新亚等9家工商企业集团以及黄浦、徐汇等5家区房管局所属的公司签订了试点合同,使这项改革正式开始运转。
上海市这次试点的范围主要是市中心十个区内工商企业使用的土地和房屋,试点对象为已进行改革转制的企业集团,试点的做法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向工商企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由市房地局、财政局分别与试点企业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和出让金协议书,出让金通过支票背书的方式记帐空转。然后,市国资办分阶段将土地资产注入试点企业集团的总资产。企业获得出让权后,有权依法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等,并可通过联营、入股、置换、重组等方式盘活土地存量。在企业将帐面资产转化为实际资产时,应按合同及有关规定进行出让金的收益分成。
第二种,国有房屋授权经营。由市国资委委托市国资办、市房地局联合向试点工商企业集团授权经营。通过房产评估,将房产的价值分阶段注入试点企业总资产。企业被授权后,可以通过转让、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盘活房产。
第三种,直管公房授权经营。由市国资委委托市房地局向5家区房管局所属经营管理直管公房的集团公司授权,区政府与市房地局共同成立监事会进行监督,由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对集团公司的维修服务优质率、住房成套率、房屋完好率、资产增值率等进行考核。集团公司上交的税收全部用于建立区房屋维修基金,专门用于房屋的修缮和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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