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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法公布3起刑事大案审判结果王玮等5名严重犯罪分子伏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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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2-11
第4版(要闻)
专栏:

  高法公布3起刑事大案审判结果
王玮等5名严重犯罪分子伏法
新华社北京12月10日电(刘会生、张宿堂)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公布了广东省和湖北省法院对三起严重刑事案件的审判结果,王玮等5名罪犯分别被判处死刑,今日在当地伏法;其他涉案罪犯分别受到法律严厉制裁。
罪犯王玮,1983年从上海随父母申请到澳门定居。1994年4月23日和24日,王犯与他人合谋在珠海市拱北关口绑架勒索澳门某车行老板邓元章。同月27日上午,王玮等人在邓元章驾车从澳门到其设在珠海市的公司上班、通过拱北关口后的途中,将其劫持,用胶纸将其双手捆住,将其嘴、眼封住。第二天上午,王玮及其同伙,以杀死相威胁逼迫邓元章用手提电话机给澳门的家里打电话,让家人准备36万元港币,送到拱北某宾馆门口。王玮等人勒索钱财后,害怕罪行败露,又将邓元章杀害,抛尸灭迹。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二审认为,王玮伙同他人绑架勒索他人巨额钱财,又杀人灭口,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以绑架勒索罪、故意杀人罪,二罪并罚,判处王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罪犯邓启英(女)、张春燕(女),均系四川省合江县农民。1996年6月中旬,邓、张二犯在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打工期间,探悉同住一处的广西打工女青年张雪清有钱,便密谋劫财杀人,并准备了板锯、塑料绳、胶手套、帆布旅行包等作案工具。7月6日下午1时,邓、张二犯借口邀请张雪清到其房间打麻将,乘其不备,用尼龙绳将其捆住,并用毛巾塞嘴。邓、张二犯从张雪清房间掠取人民币1万元、港币500元、存有10万余元的活期存折以及9件金首饰等物品。邓、张二犯殴打张雪清逼迫说出存款密码,前后两次到银行以张雪清名义将10.2万元全部取出。随后,她们害怕罪行败露,便将张雪清杀害,并毁尸灭迹,极其残忍地将尸体肢解,分装于密码箱和旅行袋中,抛至旅客列车厢内。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二审认为,邓启英、张春燕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杀人灭口,手段极其凶残,其行为分别构成抢劫罪、故意杀人罪。依法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二罪并罚,分别判处邓启英、张春燕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罪犯胡伦光、夏发明,均因犯盗窃罪被多次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恶性不改。1990年9月至1995年8月间,胡伦光、夏发明等人单独或结伙,以湖北荆门市为据点,先后流窜宜城、枝城、远安、钟祥及贵州省安顺、平坝等市、县,采取撬门扭锁、打洞翻墙等手段,在宾馆、商店、工厂和仓库,盗窃作案59起,盗窃现金、国库券、彩电和空调等,总价值29万余元。此外,胡伦光因恐另一同伙陈清明泄露其罪行,将陈骗至僻静处,用事先准备的撬钎猛击陈的头部,致其颅内出血死亡。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二审认为,胡伦光、夏发明多次单独和结伙盗窃作案,数额巨大,胡伦光又杀人灭口,手段残忍,依法应予严惩。以故意杀人罪、惯窃罪,二罪并罚,判处胡伦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惯窃罪判处夏发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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