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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民政部联合下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抚恤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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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2-12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公安部民政部联合下发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抚恤办法
本报北京12月11日讯记者吴兢报道:依照公安部、民政部近日联合下发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抚恤办法》,因公伤亡的人民警察将得到国家的优厚抚恤。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的人民警察抚恤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据介绍,建国以来,特别是1983年“严打”以来,全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因公伤亡数字逐年增加。仅1995年,就有395名公安民警壮烈牺牲,8500多名公安民警光荣负伤。虽然伤亡人民警察的抚恤工作,得到了党中央和有关部门的关心和重视,但由于种种原因,从建国至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伤亡抚恤工作一直没有专门的、系统的规范办法。
为增强人民警察的职业荣誉感、责任感,激励他们献身公安事业,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公安部、民政部最近联合下发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抚恤办法》并已正式施行。该办法的出台,为逐步建立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符合民政机关管理程序、体现公安机关特点的人民警察伤亡抚恤办法将起到积极作用,也将更多地激励人民警察尽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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