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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特大持枪劫杀案凶犯被处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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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5-01
第2版(要闻)
专栏:

  “4·15”特大持枪劫杀案凶犯被处决
新华社中山4月30日电(记者张愈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在中山市体育场召开宣判执行大会,对“4·15”特大持枪劫杀案凶犯廖永雄宣判并执行死刑。
“4·15”案件发生在中山市。案发后,广东省委、中山市和广大人民群众十分关注对案件的侦破和审判。政法机关不负重托,公安部门54小时破获此案。
罪犯廖永雄目无国法,胆大妄为,在光天化日之下持枪杀人灭口,抢劫银行巨款,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作案手段凶残,后果严重,影响极坏,应依法严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廖永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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