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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好“重头戏”——哈尔滨职工再就业问题采访之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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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5-13
第2版(经济)
专栏:

  唱好“重头戏”
——哈尔滨职工再就业问题采访之二
本报记者班明丽莫新元王彦田
就业问题,是职工个人利益的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面对企业出现富余下岗和失业人员,在提出职工要树立新的择业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用工体制的同时,更大量、更艰巨的任务是,社会应该为职工转变观念、妥当安置做些什么。
我们在哈尔滨看到,面对就业难题,这里并没有出现大规模的职工失业局面,企业富余职工基本得到了分流安置,失业率保持在3%以内。哈市的同志告诉我们,虽然企业还有不少困难,但职工情绪稳定,社会秩序安定。做到这一点,在于政府对就业问题的重视,在于企业有效的分流安置,在于社会各个部门的通力合作。
就地消化为主
哈尔滨是一个老重工业城市。劳动、工会等部门的调查表明,全市企业161万职工,有富余职工33万人,占20.4%。这比国家劳动部公布的全国企业富余职工12-15%的平均水平高得多,安置就业任务很不轻松。他们认为,对企业富余人员的安置,政府既不能“一推了之”,也不能“一包了之”,应当综合解决,即“企业内部分流为主,社会帮助安置为辅”。
市劳动局的同志说:“我们鼓励富余职工走向社会,自谋职业,但不是短期内把他们全部推给社会。”他算了一笔帐,现在哈尔滨每年的失业保险金,仅够保障5万人一年的基本生活费支出,如果把全市富余人员的1/6推向社会,社会也难以承受。
有8000多职工的哈尔滨亚麻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加快了改革步伐,1993年至今,已从岗上撤下了571个富余职工。厂内成立了内部劳务市场和三产办公室,先后办起了小纺织厂、小服装厂、洗衣房、职工餐厅、小商店、工程队等实体,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目前,企业的下岗富余职工,除退休和自动离厂的外,已全部有了新的就业岗位。
厂劳资处处长对记者说:“厂领导对劳动改革的事重视,并有一套思路,即:小步快走,不搞运动性下岗,思想工作做在前面。另外,厂里这几年发展快,效益较好,有一定能力为体弱多病的富余职工创造就业岗位,如果让他们走向社会的话,有些人很难找到工作。”下岗职工田莉和刘景东是两个身有残疾的青年,他们对记者说:“我们身体不好,多亏了企业为我们创造就业岗位。”他俩一个在厂里办的“三产”做座垫,一个做衣服,月收入300多元。
哪里有岗位就在哪里解决就业,分流消化,就会把矛盾化小。
莫望机会兴叹
市总工会主席引证一项调查分析说:多数下岗职工无所适从,不知所措,原因是他们在企业是熟练工,十几年几十年只干一个工种、一个工序,没有其他技术专长,缺乏自谋生路的本事。而现在社会招工条件都较高。如一些三资企业、股份公司、大酒店等,招工多,但对诸如学历、专长、懂外语、会微机、年龄小、品貌好等,样样都要求较严。下岗职工很难在这一竞争中,被招工单位直接选择。市工会办的“职工介绍中心”,每天都有“望招工条件兴叹”的求职者。
市劳动局、总工会系统把办好职业介绍和培训机构,作为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的重要内容,现在全市已有了不同层次的职业培训机构,帮助新成长劳动力和转岗转业人员学习就业技能。工会的“职介中心”还实行对工会会员求职免费登记,并为学员免费提供学习用具。1995年,市劳动系统对6000职工进行了转岗转业培训,帮助其走上了新的就业岗位。今年市劳动局培训中心计划培训5000人。
当然,转岗培训不是一次完成,要反复进行。因此转岗培训的重点还在企业内部。利用过去的人防工程建起的哈尔滨地下商城,有近8000个个体从业人员,现在,商贸城已建起一个有3000多个人才档案的信息库,每年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管理人员告诉记者,商贸城正计划建立一个培训中心,使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更加正规化、制度化,并承担部分社会培训职能。
给政策多家抬
就业是个社会问题,必须依靠社会力量解决,不能由原来的企业包下来,也不能由政府包下来。
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哈尔滨市的“再就业工程”很快起步,形成了上下同心,企业、社会齐步共抓就业难题的环境。去年,市政府出台了《哈尔滨市全面实施“再就业工程”的若干意见》,对用好失业保险金、关停和破产企业的失业职工的救济和分流安置、扶持企业组织职工开展生产自救和转业转岗训练等稳定就业的政策,作了规定。
记者就此采访了哈市经委、体改委、工商局、劳动局、统计局、总工会等部门,大家一致的做法是:依靠社会解决,主要是依靠给政策,给创造机会。市工商局对自谋职业的个体从业人员实行优惠政策,1994年9月到1995年底,全市新安排的21000个个体就业者,大部分是企业分流人员,共为他们减免税费800多万元。工商局还同工会、劳动部门一起组织了个体就业者报告团,到国有大中企业现身说法,用自己的成功和经验鼓励企业富余人员自谋职业。
劳动部门作为就业工作的主管部门,唱了稳定就业的“重头戏”。从1994年开始,在全市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并加快了劳动力市场的建设,现在全市已有综合性服务的劳动力市场10个,职业介绍服务机构209个。每年为10万多人办理求职登记,其中有70%的求职者求职成功。市劳动局还积极用好用活失业保险金,除有效保障了全市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发放外,还利用积累的保险金为企业组织富余人员开辟新的生产门路提供周转金,为特困企业职工提供生活救济金。去年这两项费用支出达1200多万元。
企业招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失业和富余职工,所招失业职工和富余职工数不低于招工总数的10%。哈市在用工管理方面,以此作为调控外地工与本地工关系的措施。对农民工进城务工的种类和范围也有适当限制规定,给城市失业职工和富余职工提供一定的就业岗位。
后顾之忧待解
鼓励企业职工流动,多渠道就业,有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加快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和住房制度改革。
一些国有企业的富余下岗职工不愿离开本企业谋职,原因是国有企业,“退休了有退休金,生病了有医疗保险”,离开企业要交回住房、包括液化气罐之类的福利,这对不少职工来说,有一定困难。为了改变这种局面,哈尔滨市首先加快了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1995年,他们把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范围扩大到了私营企业和所有企业雇用的合同工、临时工,并计划在今年把范围扩大到个体户。在职工老有所养这一关键问题上,拆除了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的隔墙,为富余职工和新增劳动力选择职业,打开了一扇门。
住房是国有企业职工的一大福利,不少企业为了稳定生产限制职工流动,规定“要走可以,必须交房”。而一些新的就业岗位一时很难解决住房,因此,动员下岗职工离开企业比较困难。市体改委的同志在谈到这一问题时建议,能否对企业富余职工流动交回住房问题,给予一定的宽松或灵活政策,比如交房期限延长等。当然,根本解决住房对就业的束缚,还在于加快住房商品化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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