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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教育法》贯彻实施国务院六部委将联合执法检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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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6-12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推动《教育法》贯彻实施
国务院六部委将联合执法检查
本报北京6月11日讯为进一步推动《教育法》的贯彻实施,加强对《教育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国家教委、财政部、国家计委、司法部、人事部、国务院法制局近日决定,自6月起联合对各地进行全面执法检查。
《教育法》颁布施行以来,各地广泛开展了学习宣传活动,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教育法》为依据,切实研究落实有关教育的法律规定,有力促进了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组织开展这次执法检查的目的,就是要及时总结各地贯彻《教育法》,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先进经验和措施,调查了解《教育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推进全面依法治教。检查的对象是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内容主要包括学习《教育法》,特别是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带头学习宣传《教育法》的情况;地方教育立法与执法监督情况;重点检查依法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国家教委等六部门要求,6月至9月,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自查总结,并向国务院报告检查情况。第四季度,六部门将邀请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政协委员,组成若干检查组,对各地进行抽查。
国家教委还决定,今年将要进行的义务教育五项督导检查,在六部门执法检查中结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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