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5阅读
  • 0回复

规范整顿财经秩序加强财政监督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3-03
第6版(要闻)
专栏:

  规范整顿财经秩序加强财政监督
新华社北京3月2日电财政部长刘仲藜今天在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作《关于199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199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时提出,要进一步规范和整顿财经秩序,加强财政监督。
刘仲藜说,去年整顿财经秩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总的看,经济领域中大面积违法乱纪的势头尚未彻底得到遏制,因此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继续加大治理整顿的力度。他提出了今年整顿财经秩序工作的重点:
一是规范财政支出秩序。专门组织力量,对预算支出从资金的申请、拨付到使用进行重点检查和全方位监控,对那些挥霍浪费财政资金,擅自提高支出标准,挤占挪用重点支出的违纪行为,要坚决查处。
二是继续开展打击偷税、骗税的专项斗争。目前,税务机构正结合财税大检查开展出口退税的专项检查,今年要视专项检查结果,继续对一些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环节进行检查。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的事前审核和管理制度。
三是强化企业财务约束机制。加快研究制定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实施办法,对企业消费性资金使用、对外投资、关联企业往来、购销活动以及资产处置等依法进行监督。收入要全部入帐,支出要有预算,并做好内部审计工作。
四是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行政事业性收费要严格执行中央、省两级审批制度,基金要严格执行中央一级审批制度,刹住越权设立基金,乱设收费项目的歪风。坚决制止向单位和农民乱摊派和乱收费。
五是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