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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选举目标管理公开监督林州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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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2-15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民主选举目标管理公开监督
林州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
本报讯河南省林州市积极推进村级民主政治建设,使多年困扰农村工作的干群关系紧张的矛盾得以解决。昔日村干部忙于跑关系,如今人人都忙于带领群众办实事,奔小康。
从一九九六年初开始,林州市从机制上入手,提出“把干部推向群众,使权力真正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在试点的基础上,林州市分期分批对村“两委”班子进行了调整和整顿,截至目前,全市五百三十六个行政村中,已调整三百二十多个。一大批年富力强、具有市场经济头脑、乐于奉献、群众拥护的人担任了村支书、村主任。
林州市的主要做法是:民主选举,目标管理,监督公开,培训提高。这个市按照党章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在选拔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两委”成员时,充分发扬民主,最大限度地体现党员民主和群众意愿。通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四种形式,经上级党委资格审查把关,确定预备候选人;召开全体村民大会,在预备候选人逐一进行演讲答辩后,由村民大会投票进行民主推荐。上级党委根据群众推荐情况和组织考核情况,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差额确定支部委员正式候选人;党员大会在候选人中民主选举出支部书记及其他支委成员。在选拔村委会主任及村委会成员时,也要进行公开竞选演讲,由村民大会分两轮或三轮直接投票选举产生。
这个市在实践中以目标选人,以目标管理人,给每个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制定任期目标任务,签订责任状,确保任职期间有所作为。他们对村一级实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和群众监督。要求各行政村都要把修公路、办水利、建学校、办企业、收水电费、计划生育等情况张榜公布,让群众心里有本“明白账”。
林州市积极推进村级民主政治建设,极大地增强了群众的参政意识,一些“老大难”问题如今不再难办。(元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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