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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为母亲主持婚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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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2-15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新风集

  他为母亲主持婚礼
金菊怒放,丹桂飘香。随着“噼噼啪啪”鞭炮声的响起,一场特殊的婚礼在胶东半岛的一个农家小院里开始举行。在众亲友的祝福中,新郎新娘满脸带笑,而婚礼主持人却是新娘的儿子——济南军区某部战士耿凯。
事情还要从18年前说起。那天,耿凯的父亲耿士全出海捕鱼,突然遭到台风袭击,不幸被桅杆砸断脊椎,虽经抢救保住了生命,但全身瘫痪,生活不能自理。那时,耿凯才5岁,弟弟3岁,妹妹刚满月。耿凯的母亲张翠兰一边照顾丈夫,一边拉扯三个孩子,欠下一大笔债,生活极其艰苦。和耿士全一起在镇渔业公司工作的单身汉李井山,看到耿家的困难,便主动上门帮助张翠兰挑水、劈柴、干农活,并把每月的工资节省下来替耿家还债。耿士全大小便失禁,李井山不怕脏、不怕累,坚持每天为其清洗翻身。由于得到精心照料,耿士全从没生过褥疮,身体也渐渐康复。为了更好地照顾这个家,1989年李井山搬到了耿家。
乡亲们见李井山人品不错,又一直帮助耿家,就有心撮合他和耿凯的母亲结合。张翠兰和李井山在多年共同照顾耿士全的过程中渐渐产生了感情,但看到躺在床上的丈夫和已长大的孩子,只有把感情埋在心里。耿士全看在眼中,急在心里。今年8月,他主动提出要妻子和李井山结合,并让二儿子写信告诉在济南军区某部服役的耿凯,征求大儿子的意见。
当兵已4年的耿凯收到信后,心情很复杂,想到父亲全身瘫痪18年,多亏了李叔叔的照顾,自己和弟弟、妹妹才能够上学,很好地生活。母亲和李叔叔结合,也是这个家庭的幸事。于是,他表示支持,并要参加他们的婚礼。
新房收拾好了,亲友都来了,耿凯也请假赶回家,忙着张罗。当他听说母亲还没有领结婚证时,就连忙要求婚礼暂停举行。这位部队的“学法标兵”知道,母亲和李叔叔这桩婚姻是不合法的。他对母亲和众亲友说:“《婚姻法》规定,明知对方有配偶,而又与其结婚或长期非法同居的,构成重婚罪。”看到亲友都已到齐,婚礼即将进行,母亲面露难色。“不行,违法的事咱不能干。”耿凯坚持要办好手续再举行婚礼。
10月1日下午,耿凯推着瘫痪的父亲,与母亲、李井山一起来到镇政府,先办理了父母的离婚手续,又帮母亲和李井山领取了结婚证,然后才热热闹闹为母亲主持了婚礼。济南军区某部梅海建冯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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