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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家华在全国土地管理厅局长会上强调采取最严格措施管理土地保护耕地必须改革现行土地分级限额审批制,审批权限主要集中在省级以上政府农转非建设用地的土地收益全部上缴中央,主要用于耕地开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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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4-01
第2版(经济)
专栏:

  邹家华在全国土地管理厅局长会上强调
采取最严格措施管理土地保护耕地
必须改革现行土地分级限额审批制,审批权限主要集中在省级以上政府农转非建设用地的土地收益全部上缴中央,主要用于耕地开发
本报北京3月31日讯新华社记者赵连庆、本报记者夏珺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邹家华在今天结束的全国土地管理厅局长会议上说,党中央、国务院经过深入分析土地基本国情和耕地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我国必须采取世界上最严格的措施管理土地和保护耕地,以扭转人口大量增加耕地大量减少的失衡趋势。
针对我国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中存在的问题,邹家华强调,必须长期坚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从体制、机制和法制上采取治本之策,这是中央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指导思想。为落实这一指导思想,将采取冻结审批占用耕地一年、冻结审批县改市、实施建设用地大清查等坚决措施。
邹家华说,过去我们对土地利用缺乏总体安排和宏观控制,从而造成了土地乱占滥用的严重状况。针对这一问题,中央强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土地资源的高层次规划。城市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在土地利用上,特别是利用农地扩大城市规模,进行非农建设应服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级土地利用规划必须在上级土地利用规划的约束指导下编制实施。在修订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前,原则上不允许新占耕地。
邹家华指出,现行土地管理的“分级限额审批”制,尽管法律规定了地方政府只有一定限额的耕地占用审批权,但由于受利益驱动,普遍采用“化整为零”和下放土地审批权等办法非法批地用地,致使中央政府难以控制土地供应总量。为此,中央认为,必须改革现行土地“分级限额审批”制,实行农地与非农地的用途管制,把建设占用耕地的审批权限主要集中在省级以上政府。当务之急是要修改《土地管理法》,尽快实施土地供应总量控制、城乡建设用地区域管制、耕地用途管制。
根据我国耕地大量减少和土地粗放利用并存的现实,邹家华说,中央要求改革土地利用方式,以节地挖潜,推行土地整理为重点,实现土地利用从粗放向集约转变,努力提高土地产出率。要挖掘城市用地潜力,加快存量建设用地的再开发步伐,逐步改变城市矮、空的现状。要挖掘农村土地潜力,重点做好田、水、路、林、村的农村土地综合整理和规划,通过节流挖潜和土地整理,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
邹家华说,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执法手段软弱,难以控制对农地的随意征用,地方政府的土地违法行为难以查处,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中央强调,要修改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和执行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法规,充分体现国家集中统一管理土地的原则,切实赋予国务院土地管理部门对土地违法的查处权,建立土地用途管制的法律制度。
我国现行“多卖地,多得益”的土地收益办法,是耕地大量减少的经济诱因。邹家华说,中央决定,今后农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的土地收益全部上缴中央,主要用于耕地开发。调整土地收益分配办法,是逐步建立耕地保护经济制约机制的有效手段之一。中央调整土地收益的真正目的,是调动地方政府利用存量土地的积极性,走内涵式发展道路。
邹家华说,下一步土地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一是必须强化国家集中统一管理土地的职能,建立统一权威的管理机构。二是必须集中土地管理的权力。要加强各省(区、市)党委、政府管理土地的责任,原则上实行国家和省(区、市)两级管理,以省(区、市)级为主的模式。
邹家华最后强调,中央提出了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治本之策,关键在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土地管理部门要把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在土地利用方式转变的基础上。如果再一味以牺牲农业、牺牲耕地来搞建设,不仅严重影响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且也严重威胁着子孙后代的生存。各级领导同志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把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对土地管理工作的研究和领导,大力支持土地管理工作,尽快扭转耕地减少的严峻形势,力争今年全国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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