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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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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5-16
第2版(经济)
专栏:

  云南“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编者按:由中宣部、内贸部组织的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纵深行采访活动已进行了两个阶段。从今天起,本报将陆续推出第三阶段的采访报道。
本报昆明5月15日电记者任维东报道:云南省“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启动一年多以来,深得全省各族人民的拥护,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反响,目前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个以昆明为中心、辐射全省各地的“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正在向纵深发展。
活动一开始,昆明百货大楼、西南商业大厦等5家国有大中型商业企业,就率先向全省发出了积极参加“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倡议书。由于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通过抓国有商业这个重点、树典型,使“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在云南各地得到了落实。省里要求各地以中心城市、旅游开放城市、公路沿线集镇为重点,向社会商业、其他行业、个体私营企业、县以下尤其是乡镇延伸,把这一活动引向深入。
国有商业带头“打假不售假”,赢得了消费者的信赖,有力促进了商业企业经营作风、管理水平的提高,经济效益明显增长。多数商业企业都把开展这一活动视为求得发展的难得机遇,采取加强管理、查柜台、查仓库、查采购、查进店厂家的做法,努力杜绝假劣商品进入市场。昆明百货大楼对供货厂方实行“资格审核制”,即审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商标注册证、质量检验报告等;天元商厦清退了不合格进店厂家30多户。参加这一活动的昆明百货大楼、西南商厦、樱花购物中心、正义百货商场等大中型国有商业企业1996年的销售额都有了大幅度的上升。
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社会效益明显提高。各商场把“打假治劣”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紧密结合,采取层层责任制、社会承诺制和真诚优质服务等措施,树立行业新风,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除设有金银珠宝质量鉴定台、商品质量监督岗外,昆明百货大楼还专门设立了“消费者举报有奖基金”和“商品质量先行赔付基金”各10万元;昆明市食品公司开展“我屠宰卖肉你放心”活动,全市38个肉店、277个摊位全部挂出“放心肉供应点”牌匾,公布监督电话;五华大厦实行“商品出门,负责到底”;西南商厦去年处理“不满意就退货”3812件,换货637件,受理投诉30件,投诉结案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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