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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广告协会向会员乱摊费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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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5-14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广西广告协会向会员乱摊费用
近年来,中央一再强调狠刹“三乱”风,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然而,广西壮族自治区广告协会为搞成立10周年庆典活动,不顾禁令,于2月18日向所属会员单位发出《尽快上交区广协成立10周年庆典活动资助款的通知》,要求“一般会员单位交2000元,理事单位交3000元,常务理事单位交5000元”。对这一通知,会员单位有的敢怒而不敢言;有的则采取拖的对策。我认为,这种强行摊派庆典费用,有悖党中央倡导的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
广西广告协会一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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