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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决定》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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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4-01
第2版(经济)
专栏:社论

  认真贯彻落实《决定》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今天全文发表了。这一决定,充分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民负担问题的高度重视,说明解决这一问题事关重大。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切实把《决定》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针对农民负担重的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应该清醒地看到,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并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一些地方的情况还相当严重。尤其是在丰收以后,巧立名目向农民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乱摊派者有之;虚报农民纯收入,超限额提取村提留、乡统筹者有之;违法乱纪,挥霍、侵吞集体和农民资财者也有之。少数干部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甚至严重地侵犯了农民的合法权益,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伤害了农民对党和政府的感情。农民负担过重,已成为影响农民积极性和农村稳定的突出问题,到了非痛下决心彻底解决不可的时候了。
农民负担重的问题为什么总是禁而不止、减而不轻呢?客观上讲,与机构庞杂、人员过多有关;从主观上看,不外乎两条:一是背离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二是忘记了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农民负担加重的地方,相当多的是违背了党的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部署工作不顾客观条件和可能,要求过高过急,动辄搞“达标升级”,经济条件不具备,就以各种名目向农民伸手。有的领导淡忘了党的宗旨,摆错了自己和农民群众的关系。不是将农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而是为了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侵犯农民的合法权益;不是坚持对上级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的一致性,而是把两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这是问题的实质所在。这个问题真正解决了,农民的过重负担才可能真正减下来。至于少数以权谋私,随意收取农民财物,挥霍贪占提留摊派款项的,更是党的宗旨和法制纪律所不允许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深刻分析了农民负担的现状和造成农民负担过重的原因,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讲清了道理,理清了思路,明确了政策,既有原则性的阐述,又有具体的规定和要求,文件提出“三稳定”、“五禁止”、“三减”、“两加强”和干部思想作风的“十要十不要”,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指导我们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一个纲领性文件。认真贯彻落实好这个文件,是当前农村工作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也是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关键之举。
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首先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要真正统一到《决定》的精神上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组织好对文件的学习领会,尤其要组织好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从政治的、全局的高度来看待农民负担问题。我国人口的绝大多数是农民,农民的状况如何,党和政府同农民的关系如何,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和政权的稳定。在农村工作中,我们想问题,办事情,都要以农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的根本尺度。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坚持的一条重要方针,就是尊重农民政治上的民主权力和经济上的物质利益。这是密切党群关系,调动农民积极性的根本原因。对这一点,做农村工作的同志切不可忽略和忘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发生了巨大变化,大多数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总的来看,农民的收入水平还比较低,而且地区间还有很大差异,还有5800万农民尚未摆脱贫困。对农民要尽可能多给予,少索取。在农村兴办一切事业,都要量力而行,尊重农民意愿。
贯彻《决定》精神,关键在于狠抓落实。有一个好的文件还不等于解决了问题,还需要扎扎实实地做好落实工作。要全面贯彻《决定》精神,把《决定》中的各项具体规定、要求逐项落到实处。各地各部门都要按照《决定》的要求对照检查,彻底清理,凡是与《决定》精神不一致的,都要坚决纠正。要做扎实细致的工作,决不允许走过场。同时又要加强对农民的引导和教育,管好合理负担。贯彻落实《决定》的各项工作,要有利于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农村改革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保持农村社会的稳定。我们相信,只要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统一认识,真抓实干,下一番苦功夫,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一定会出现一个令人满意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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