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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工程获国家商标注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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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5-14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希望工程获国家商标注册
本报北京5月13日讯记者王娜梅从今天召开的“希望工程服务商标注册新闻发布暨使用授权仪式”上获悉:由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首倡并组织实施的“希望工程”,已由国家工商局、商标局进行服务商标注册。将一项公益性社会活动名称注册为服务商标,纳入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在我国尚属首次。
据悉:国家商标局已于4月28日正式向中国青基会颁发了“希望工程”服务商标注册证。本次注册的服务商标分为文字及图形两个标识。文字商标由邓小平同志手书“希望工程”四个字及希望工程英文专用字“PROJECTHOPE”组成。图形商标为“心”形海浪托起一轮喷薄而出的太阳。中国青基会已决定将文字和图形组合,作为希望工程公益事业的专用服务标识并将图形标识同时作为中国青基会的会徽。
仪式上,中国青基会授权常年法律顾问王宁、朱军律师就希望工程服务商标注册及授权使用事宜发表郑重声明。声明指出:中国青基会在包括筹集慈善基金、组织募捐及教育等全部8个服务类别中享有“希望工程”商标及相关图形的专用权。经中国青基会许可,32个省(市、区)级基金会和相关机构,将依法使用“希望工程”服务商标,开展符合希望工程宗旨的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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