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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郊区公安分局推行首案负责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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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6-02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衡阳郊区公安分局推行首案负责制
本报讯无论你是跨区域报了案,还是办理有关手续走错了门,只要你在全国优秀公安局——湖南省衡阳市郊区公安分局找到第一位民警,他都会给你一个满意的处理和热情的答复。这是该分局在深化学济南交警活动中推出“首案负责制”、“首问负责制”后出现的新现象。
“首案负责制”是指第一个接案的民警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认真接待,做好记录。如遇外辖区案件,要主动为报案人联系好,指明路线,将报案人介绍去。“首问负责制”是遇到群众到公安机关办事或咨询,被问到的第一个民警必须热情接待,或直接办理,或将其领到有关窗口,不允许推诿或简单答复了事。
该局推行“首案负责制”和“首问负责制”,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工作中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和“边界”案件互相推诿、警种之间互相扯皮问题。今年1月至5月,全局共处置群众报案110起,接待群众咨询和办事860次,为群众排忧解难和做好人好事240件,无一案一人推诿或扯皮,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胡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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