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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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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6-17
第7版(国际)
专栏:小资料

  《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
《联合国关于在发生严重干旱和/或荒漠化的国家特别是在非洲防治荒漠化的公约》,是防治荒漠化领域的第一个全球性公约,也是国际社会落实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所通过的《21世纪议程》的第一个步骤。
1993年5月至1994年6月,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政府间谈判委员会历经五次会议,完成了《公约》的谈判。1994年10月14日,《公约》在巴黎正式开放签字。包括中国在内的100多个国家的代表先后签署了《公约》。
《公约》明确将环境保护与社会和经济发展结合起来,指出荒漠化是“各种自然、生物、政治、社会、文化和经济因素的复杂相互作用”造成的,因此防治荒漠化不仅是个环境问题,也是个社会问题,“需要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内”进行综合治理。《公约》建立了一套防治荒漠化的国际合作体制,确认了国际合作和南北伙伴关系在防治荒漠化和缓解干旱影响工作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调要调动广大群众充分参与,突出了科学技术指导在防治荒漠化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1996年12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中国正式加入了《公约》。
(绮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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