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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出台新措施《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正式实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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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6-26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出台新措施
《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正式实施
本报讯记者毕全忠报道: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委员会联合发出通知,正式颁布实施修订后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新目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拓宽口径培养研究生,促进学科建设及其发展,推动学位审核办法的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更好地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都具有重要意义。
这次专业目录的修订工作始于1995年10月,整个修订过程历时一年半。这次修订增加了“管理学”学科门类;一级学科坚持按学科体系设置,力争做到宽窄适度;二级学科进行了较大的拓宽和调整。新的专业目录中,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由原来的11个增加到12个;一级学科由原来的72个增加到88个;二级学科由原来的654种调整为381种,减少了41.74%。
新的专业目录认真遵循教育规律,不仅有利于引导研究生培养单位告别旧的培养模式,按较宽口径培养研究生,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的质量与效益,促进学科建设与发展,而且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委要求各学位授予单位均应按新目录对应调整已有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并开始按新目录进行学位授权审核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工作;同时,1998年研究生招生工作仍按原目录进行,入学后按新目录进行培养。各学位授予单位的研究生培养都应尽快按新目录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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