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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主席发布命令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进驻香港特别行政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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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7-01
第3版(要闻)
专栏:

  江泽民主席发布命令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进驻香港特别行政区
新华社北京6月30日10时10分电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江泽民今天发布《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进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命令》。全文如下: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进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命令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全体官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使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有关规定,命令你们进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于1997年7月1日零时开始履行香港防务职责。
我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是实现“一国两制”、完成祖国统一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担负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防务,是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的重要标志,任务神圣,责任重大。你们进驻香港后,要坚持人民解放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扬优良传统,忠实履行职责,遵纪守法,依法治军,把部队建设成“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威武之师和文明之师,为维护祖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江泽民
199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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