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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研究》杂志开展专题讨论“市场经济与道德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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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7-19
第6版(学术动态)
专栏:报刊动态

  《哲学研究》杂志开展专题讨论
“市场经济与道德建设”
由改革实践提出的市场经济与道德建设的关系问题,引起我国理论界的广泛关注。《哲学研究》杂志近来组织了以“市场经济与道德建设”为主题的专栏文章、学术讨论会等。有关讨论情况综述如下:
道德进步的原动力究竟在哪里?如何看待改革与道德进步的关系?在这个问题上,有一种看法值得重视:只有从改革与道德进步的内在一致性出发,道德建设才能治标又治本。论者认为,根据唯物史观,道德的变革与发展,不能单从观念、道德本身来理解;生产方式、交往方式的变革与发展,才是道德进步的根本动力;如果道德等“和现存关系发生矛盾,那么,这仅仅是因为现存的社会关系和现存的生产力发生了矛盾”。因此,不能孤立地就道德本身来谈论道德进步,更不能将道德建设看成单纯由宣传、思想、文化和德育部门完成的工作。从根本上说,要解决市场经济与道德进步之间的矛盾,关键是首先解决现存社会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而解决现存社会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打破和变革种种阻碍、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社会关系,从而为最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创造力、禀赋和活动的充分发挥提供尽可能广泛的社会空间,正是改革的重要任务。
关于经济与道德、市场原则与道德原则的关系问题。争论的焦点在于:经济对道德的决定作用是直接的,还是有中介的;经济原则是否可以直接移入道德领域,市场原则是否等同于道德原则?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即所谓“辩护说”,认为:每一种经济制度、体制,在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总是需要一定的“伦理辩护”,以获得社会道义上的认同与支持。就此而论,道德建设对市场经济的适应就是一种“伦理辩护”,问题在于这种“辩护”是否科学、合理;经济原则、市场原则不仅应该而且能够移入道德领域,成为一种道德原则。第二种即所谓“划界说”,即在经济与道德、市场原则与道德原则之间严格划界,认为:道德作为意志自律的体现,其本质特征是自律性,是超功利性,而市场经济的特征在于动机的功利性、行为的他律性,后果的利己性,因此市场经济与道德进步之间就呈现出二律背反的矛盾,在现实生活中,就要严格为它们划界,防止两者相互“僭越”。第三种即所谓“辩证的否定关系说”,主张道德与经济,道德建设与市场经济之间是一种辩证的否定关系,道德对经济的反映不是简单的摹写,道德原则不是经济原则、市场原则的简单移植,道德建设对市场经济的适应不是无矛盾的依从,不是“伦理辩护”。从“辩护”的立场看待道德建设,无异于取消其对市场经济的制衡作用,从而最终取消道德存在的价值,也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关于道德建设的基本途径,有所谓“外灌说”与“内引说”之争。“外灌说”认为,市场经济本身不可能孕育出集体主义、团结友爱等高尚的道德原则,只有将社会伦理的普遍规范和道德价值放在市场经济的运作之先,即从外部灌输进市场体系之中,才能维护道德价值的普遍性和神圣性。而“内引说”则强调,我国原本就缺乏与市场经济体制相匹配的道德,因而,道德建设的基本途径应是直接从市场经济的内涵和运作中导引出道德价值准则,以避免空洞的道德说教,使道德建设置于切实可行的基础之上。在“外灌说”与“内引说”之外,第三种意见认为,市场经济与道德建设之间有着复杂的相互制约关系,其中充满着一系列中介因素,如制度、文化、教育等。探索这些中介因素比抽象地讨论两者关系更富建设性。引人注目的一种意见提出:制度伦理乃是当前道德建设的突破口。论者认为,仅从个人品质、修养入手推进道德建设,并不能保证道德规范的充分有效性。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完善,社会关系中家族式、宗法式关系逐渐被打破,道德进步必然会获得新的历史形式,即从修养论道德向制度伦理的转变。(方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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