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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公安部通知农村户口城市化管理全面推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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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8-01
第4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批转公安部通知
农村户口城市化管理全面推开
新华社北京7月31日电(记者贾奋勇、王雷鸣)国务院近日批转公安部关于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意见的通知,要求统一城乡户籍登记制度,理顺农村户籍管理体制,逐步实现农村户籍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这标志着我国农村户口城市化管理工作的全面推开。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户籍管理工作一直比较薄弱,许多地方机构不健全,没有专人管理,户籍登记制度不严密,出生不报、死亡不销等问题十分突出。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人口管理失控现象,致使人口统计数据不准确,影响了为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供准确依据,也不利于政府做好行政管理工作。
针对这种情况,公安部要求各地区在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下,从实际出发,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这项工作,抓紧完成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和门牌的制发工作,在本世纪末基本统一城乡登记管理制度,切实改变农村户口管理薄弱的状况。
通知中提出,要在农村建立健全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和变更更正等项登记管理制度,全面执行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等规定并加强查验、核查工作,同时建立和完善户籍的调查、通报、统计、档案和门牌编制等项管理规定。要严格执行公民在常住地登记常住户口的规定,为登记常住户口的每个公民建立常住人口登记表,为每个家庭制发居民户口簿。
通知还对加强农村新生婴儿出生登记工作,做好门牌安装,建立健全农村户籍管理机构等作了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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