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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国家教委发出通知要求维护好中小学校治安秩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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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8-01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公安部国家教委发出通知
要求维护好中小学校治安秩序
新华社北京7月31日电公安部、国家教委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维护中小学校治安秩序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密切配合,采取各种措施,有效地维护中小学校治安秩序的基本稳定,切实解决中小学生违法犯罪和社会不法分子滋扰中小学校的问题。
通知要求各地近期要抓紧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对扰乱学校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人员和团伙要及时依法查处,并继续办好工读教育学校。二是维护好中小学校园及周围地区的治安秩序。公安派出所、巡警、交警等要充分履行职责。在中小学生上学、放学时间段内,巡警要加强巡逻,维护治安秩序;交警要在交通状况复杂地段设立临时岗,维护交通秩序;公安派出所在安全社区建设中要把中小学校安全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作为责任区民警的一项重要任务。三是建立公安派出所与中小学校协作联系制度,并抓好制度的落实。中小学校要及时反映校内治安动向。公安派出所要认真对待学校反映的问题,及时消除治安隐患。要与学校开展共建活动,选派民警担任法制辅导员。四是加强中小学校内部的治安防范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和综合治理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中小学校不得随意开除学生;要督促曾参与违法犯罪的学生坦白交代;校园内原则上不准设与教学无关的经营性网点。五是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法制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使学生懂得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学会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大力弘扬正气。
公安部和国家教委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派出所和学校,在新学年开学后,做好对通知的宣传、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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