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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人权专家在联合国指出健全国家法制才能保障人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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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8-07
第6版(国际)
专栏:

  我人权专家在联合国指出
健全国家法制才能保障人权
新华社日内瓦8月5日电(记者陈维斌)中国人权专家范国祥5日在这里举行的联合国人权小组委员会第四十九届会议上讨论关于促进人权和法治议题时发言强调,只有健全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才能切实保障人权。
他指出,任何大国不应以保护各国人权为由,将本国的法律强加给全世界。一国法律只在本国境内有效,不能成为超国家的法律文书。
范国祥说,某个具体国家在历史发展进程中的政治愿望、经济生活、社会关系和文化传统是法律和人权的基础。这样,国家的权威才能得到人民的承认,法律才有约束力。显然,只有依靠一国国内的法律制度,才能实现法治。缔约国对国际人权公约承担的义务,也要通过国内法律履行。
他认为,要通过法治确保人权,必须建立和完善反映人民意志和社会进步要求的法律制度。人民作为国家的主人,根据宪法和各种法律,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参加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的管理。
范国祥最后指出,司法机关应当严格依法办事,保护公民和非公民的合法权益。无政府主义及极端个人主义无助于保护人权,国家必须有效地行使权力。同时,国家权力应受到法律的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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