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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做合格公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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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8-18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编者的话

  争做合格公民
为了改善、美化环境,许多人曾经出过力、捐过款。那么,出力捐款之后,是不是就可以随意享用环境?是不是就可以违反环境管理的规章?《白河游览区呼唤文明》提出的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近几年来,我们的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一座座公园的建成,一片片绿地的出现,凝聚了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共同努力。许多人不仅踊跃参加义务劳动,而且不惜解囊相助;许多企业克服自身的困难,下决心关闭了影响环境的工厂,等等。但这并不等于就可以随意地享用环境,就可以置管理规章于不顾。可是,这样一个浅显的道理,却有那么一些人不懂,甚至利用荒谬的理论围攻管理人员,粗野地阻碍执法。优美的环境,是人类的共同财富。我们只有义务去改善它、维护它,按照管理规章与大家一起共享,谁也没有权利随意享用,更没有权利去践踏它、破坏它。
人们在不断改造环境的同时,环境也不断向人们提出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积极地改造环境,而且要倍加珍惜地爱护环境,与优美环境和谐相处。环境美了,人的行为要更美。每个公民都应当积极行动起来,讲文明,树新风,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克服以往的不良陋习,争做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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