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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不能变成“买路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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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8-18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论坛

  罚款不能变成“买路钱”
山西运城市吕企才
罚款,是一种经济处罚手段,目的是惩诫某些人不遵守国家或地方的有关法规的行为。可目前在一些地方,它却成了“买路钱”。只要交够了罚款,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侵占耕地;只要交足了罚款,就可以堂而皇之地超生孩子;只要交齐了罚款,就可以无所顾忌地污染环境等等。目前,以罚代管、以罚代惩的现象,在一些地方比较普遍。
罚款变成“买路钱”,是因为有些执法单位把罚款变成了集体增收、改善福利的生财之道。在他们那里,生着法子拓宽罚款门路,培植“买路钱”财源。比如,明明见农民违法占地盖房,却睁只眼闭只眼,不去制止,等房子盖成了再去强行罚款;有的地方计划生育“春松夏闲秋不管,到了年底喊一喊”,等人家快临盆了,赶去强行罚款;有的地方建厂办企业时,不去落实治污政策,非要等到污染已不可收拾时,才前去强行罚款。
有的执法单位还把罚款作为任务,要求工作人员去落实。这样一来,罚款是多收了,可导致了严重的负面效应:违法的行为因交了罚款变成“合法”。于是,耕地在“合法”侵占中减少,人口在“合法”超生中增加,环境在“合法”污染中恶化,而执法者变成了单纯的罚款者,他们在强收罚款的过程中,由社会卫士变成取“买路钱”的“山大王”。
因此,应当对罚款来一番认真整治,擦去抹在它脸上的“买路钱”之污秽,还它经济杠杆之真面目,让罚款在发展经济、稳定社会秩序、净化社会空气中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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