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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立法分流安置陕西为富余和下岗职工排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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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8-20
第4版(要闻)
专栏:

  建制立法分流安置
陕西为富余和下岗职工排忧
本报西安8月19日电记者孟西安报道:建制立法为职工解困,分流安置促使再就业——陕西省企业职工解困和再就业工作出现好势头。据统计,去年以来,全省共有200多万职工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统筹,110多万乡镇企业职工和农村剩余劳力进行跨地区、跨省就业,15万下岗职工已做了妥善安置,实现了再就业。
去年以来,陕西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都把解困工作作为维护社会安定和深化企业改革的大事认真抓紧抓好,全省解困和再就业工作逐步深化,走上了经常化、制度化管理之路。
建立了解困工作责任制。各地成立了地市主管领导挂帅,劳动、经贸、工会、财政、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领导参加的解困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分口管理责任制。
建立了帮困基金制度。去年,全省共为5万户困难职工发放了“生活困难职工卡”和救济金,约占困难职工总数的1/3。今年,又进一步扩大解困面,使解困救济对象扩大到7万户。今年上半年,全省各地为持有“生活困难职工卡”的职工发放救济金2500万元,发放人数5.7万人。
制定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去年以来,全省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快。参加统筹的企业和职工已达19248户、167.9万人,分别占应参加统筹数的96.7%和99%;参加统筹的离退休职工41.96万人,参统率为99.4%。
认真实施“再就业工程”,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和分流安置工作。去年,全省劳动部门使用失业保险金1636万元扶持困难企业开展生产自救;用于下岗职工转岗转业培训费用1421万元。去年,全省共有10.18万名下岗职工重新就业。今年上半年,又有5.7万名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
劳务输出工作进一步加强。到1996年底,全省跨地区和跨省流动就业人数达110万人,比1990年增加6倍,年经济收入20.4亿元。目前,各地、市、县正在认真组织实施,并以苏陕协作为契机,加大对江苏的劳务输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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