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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手,伸向国库——九江海关查获出口骗税大案纪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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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9-01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大案要案写真

  黑手,伸向国库
  ——九江海关查获出口骗税大案纪实
  张其金
  6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对江西九江海关查获的珠海港某公司服装出口骗税案一案的犯罪嫌疑人苏奋强、施长红正式逮捕。若两人骗税成功,将从国库中挖走700多万元人民币。
  两位犯罪嫌疑人做梦也没想到:想挖国库墙脚,却挖来了冰冷的手铐。
  事情还要从一个月前说起。
  1998年5月7日上午8时,九江外轮代理公司报关员持珠海港某公司委托书报关单,来到九江海关报关大厅申报出口一批服装到香港。青年关员姚伟像往常一样,接过报关单认真逐项审查,一下子便发现该报关单有好几处可疑点:
  其一该批出口服装是从福建省晋江运到九江办理出口的。为什么舍近求远?
  其二这批货物分了48份报关单,同一批货物在一处报关为何这么多份?
  其三货值价格偏高。按总货值950多万美元来算,每个箱子平均150万美元,与服装价格悬殊较大。
  姚伟感到此报关单疑点颇多、非同寻常。他马上报告了海关领导。经过认真研究后,九江海关决定对该批货物实行重点查验。
  同日下午3时,海关关员将该批出口货物的6个集装箱全部开箱查验。关员发现:其中3个集装箱中,装有无任何标记的混杂内衣、长裤、防雨茄克等低档服装,平均每件约20元人民币;另3个集装箱则为空纸箱。
  至此,这已明显是一起伪报、以次充好、高报价格的出口骗税案。
  在码头一个约500平方米的仓库里,海关关员又发现了剩余的部分纸箱和劣质服装。据当事人讲,这是准备第一批货物出关之后,再“出口”的第二批。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对涉案人员苏奋强、施长红予以扣留,并于当晚进行突击审查。
  经海关和公安人员的初步调查,这起出口骗税大案是由犯罪嫌疑人、货主苏奋强、施长红,以珠海港某公司的名义出口的。收货单位为香港某公司。向海关提供的异地报关备案证明、成交确认书、报关委托书、装箱单、发票、出口收汇核销单,都是由珠海港某公司提供的,最后也由该公司负责到税务部门进行退税。
  今年4月上旬,施长红在福建省石狮松苑酒店经人介绍与苏奋强认识,一拍即合。两人经过几次密谋,准备冒险做一次出口骗税的无本生意。施长红因一直做外贸生意,对出口退税需要何种手续、单证都比较清楚。他们费尽心机,终于想出了蒙混过关的“最佳方案”,除了在报关单上高报出口数量和价格外,他们决定在集装箱里再装上一定数量的劣质服装和空纸箱,以少报多、以劣充好,骗过海关。
  为了达到报关手续“合理合法”,施长红找到他的朋友,珠海港某公司驻深圳办事处的负责人陈某,提出要合作出口一批服装到香港,由珠海港某公司提供出口单证。这批服装出口后,可获退增值税700万元。陈某认为有钱可赚,同意合作。
  由于近期沿海各海关开展打击走私专项斗争,施、苏二人感到在沿海走私比较危险。苏奋强说:“九江属内地海关,查得不严,好报关。我到九江联系出口报关的事。”于是便有了上文所说的一幕。
  我国从1985年开始实施出口退税政策,这一政策对鼓励我国扩大出口创汇,促进对外开放和经济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一些不法分子,却乘机大挖国家金库。据海关提供资料表明:1996年以来,海关协助税务部门鉴别假出口报关单,查获骗取出口退税案件186起,涉及骗退税金额1.95亿元,出口骗税案呈上升趋势。这一现象应引起各主管部门的重视,需要税务、海关、银行、外汇管理等部门共同把关,综合治理,才能斩断“出口骗税”这只伸向国家金库的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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