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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透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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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9-01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执法者风采

  机制“透明”
  李杰 聂世超
  在河南省平顶山市检察院,“人事”这个老大难问题近年来却变得好解答了。3年来,该院完成中层领导“大换班”,四成普通干部转岗交流,却没有人向院领导跑官、要官、要岗;也没有人上访、告状、闹情绪。
  这一切来自于一套“透明”的用人机制。
  当前,河南省政法队伍正在“刮骨疗毒”。上级惊喜地发现,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两项整顿任务为零:一是违法任命检察官事件为零,二是市院超编数为零。他们依法“把门”,不符合硬件的谁也不能进,决不迁就。
  “考”进检察官序列,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还要随时准备接受各种考试,稍不留神,就可能落马下岗,甚至“出门”。
  从1996年4月开始,平顶山市检察院报请省院和市委批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中层领导干部竞聘制,42个职位虚位以待。有68名符合条件的干警报名参加中层正职的竞争。
  方案在“阳光”下操作,实行“公开”:报名公开,张榜公布;对报名者的民意测评公开,张榜公布;候选人登台演讲,公开向群众“要官”……
  4天后,17名中层正职就职。又过了4天,25名中层副职就职。短短8天,中层领导实现“大换班”。有21名一般干警走上中层领导岗位,31名35岁左右的年轻人脱颖而出,新任的42名中层领导干部中全部为大专以上文化。
  “官”与“兵”上岗后,院党组制定出一套完善的监督机制,“犯规”者在任期内可随时“下岗”,再次面临往哪里去,那里要不要的选择。一位干警形象地说:“我总感到背后有一‘笃笃’作响的小鞭子,给我警示,催我奋进。”
  对业务,他们实行“三卡”跟踪监督。凡自侦案件,办案部门结案后必须到纪检监察部门登记,纪检监察人员持“征求案件当事人意见卡”、“征求发案单位意见卡”和“征求案件当事人家属意见卡”,跟踪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两年来,共跟踪案件217件,处理违纪干警11人,两人被清理出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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