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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滇检查农业执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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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9-14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滇检查农业执法
  新华社昆明9月12日电(记者李自良、李知军)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云南省的农业执法检查今天结束。检查组充分肯定了云南省在贯彻实施《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取得成绩的同时,提出了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农业法制体系,增强可操作性和执法的有效性,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的需要。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布赫到云南指导了执法组的检查工作。
  从9月2日赴滇后,检查组听取了云南省人大、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农业“两法”的汇报,并深入到楚雄彝族自治州和大理白族自治州等地,走访了一些乡镇和农户,实地考察了部分国家、省、州级的农业技术推广和综合开发项目。考察结束后,检查组向云南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反馈了执法检查的意见。
  检查组认为,自农业“两法”颁布实施5年来,云南省通过深入贯彻、学习和宣传,确立了农业的基础地位,在农业和农村工作中取得了许多显著成绩。坚持了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依法完善了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减轻农民负担上,依法认真清理涉及农民负担的不合法项目1500多项。通过多方增加投入,改善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连续10年获得了丰收。统计表明,1997年云南省粮食总产量超过1200万吨,比5年前增长了18.9%。农民收入也逐年增加。农业科学技术水平日益提高。
  总结农业“两法”执行5年来的经验,检查组指出,立法机构有必要根据5年来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对“两法”进行修订,加强法律的约束力;同时,各省市区应制定具体的配套实施细则,以逐步完善法律体系。还要建立健全农业执法体系,建立专业执法队伍,强调公正执法。各级人大应进行经常性的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对广大公民和执法者的普法宣传工作,使依法治国的体制在全国逐步形成。
  检查组提出,云南省农业发展与自然环境和生态保护息息相关,同时肩负着发展和带动落后地区脱贫的任务。因此,加强农业现代化、产业化的发展,在云南显得十分紧迫。
  云南省省长李嘉廷代表云南省委、省政府对检查组辛勤工作并提出的一系列重要建议表示感谢,并表示将尽快对检查组的意见进行研究贯彻,促进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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