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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检就吴志成违纪事件发出通报要求 从严治检先治“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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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9-18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高检就吴志成违纪事件发出通报要求
  从严治检先治“长”
  本报北京9月17日讯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就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吴志成违反规定突击提拔干部一事发出通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从严治检,尤其是从严治“长”,同时要求各地对本地区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切实纠正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今年6月10日,辽宁省委决定对全省各市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进行异地交流,吴志成接到通知后,在未按规定与组织部门沟通、未经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的情况下,突击提拔23名干部。目前,此事已受到严肃查处,吴志成被依法免去检察长职务,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突击提拔的23名干部已被宣布无效。
  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指出,吴志成在交流任职之际,违反干部选拔有关规定,临时突击提拔干部,其做法是错误的。这起事件发生在检察机关集中教育整顿期间,在群众中造成了很坏的影响,教训十分深刻。
  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坚持从严治检,首先要从严治“长”。要从这一事件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教育整顿,尤其要抓好正在进行的地县两级检察院正副检察长和反贪局正副局长的考察工作。对边整边犯的,要严肃处理。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及程序的各项规定,模范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防止和纠正在选拔任用干部问题上的不正之风。检察长离任前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坚持原则,自觉抵制突击提拔干部的错误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的错误决定,应责令其纠正,并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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