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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甲A联赛违纪事件 中国足协处罚八一队陶鹏和深圳赛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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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8-27
第8版(体育)
专栏:

  就甲A联赛违纪事件
  中国足协处罚八一队陶鹏和深圳赛区
  本报北京8月26日讯 中国足协近日就8月23日甲A联赛违纪事件作出两项处罚决定。
  决定指出,甲A联赛第十九轮,广州太阳神队球员抢球犯规成死球,八一队8号陶鹏从背后用胸部撞击对方犯规运动员,被裁判员出示红牌罚出场。根据《全国足球比赛纪律规定》,停止陶鹏3场比赛资格,个人罚款1000元,处以八一俱乐部罚款500元。
  同日,在深圳市体育中心进行的深圳平安队与山东鲁能泰山队比赛中,个别观众向场内投掷矿泉水瓶。比赛结束后,部分观众又以矿泉水瓶等杂物攻击裁判员,致使裁判员难于退场。
  深圳赛区过去长期存在类似问题,去年8月25日曾被予以警告处分,随后有所改进。一年后同样问题再次出现,赛区委员会负有疏于管理的重要责任。根据《赛区安全秩序规定》,给予深圳赛区全国通报批评、罚款3万元的处罚。
  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还要求深圳赛区于9月2日前提交改进安全秩序管理工作方案,严禁观众将软硬封口包装饮料及其他杂物和危险品带入看台,同时作出保证安全秩序的书面承诺。如再次出现严重违反规定的情况,将停止深圳平安队主场比赛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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