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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干在中央综治委会议上要求 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农村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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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1-24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罗干在中央综治委会议上要求
  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农村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本报北京11月23日讯 新华社记者王雷鸣、本报记者苏宁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综治委主任罗干在今天举行的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1998年第四次全体会议上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大打击犯罪的力度,遏制刑事案件上升的势头,确保社会治安形势的稳定。
  在今天的会上,中央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公安部部长贾春旺,上海市综治委副主任刘云耕,江西省综治委副主任彭宏松,公安部副部长牟新生以及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的负责同志先后发言,分别汇报了流动人口管理、灾民安置和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
  在听取大家的发言后,罗干指出,农村治安、灾区治安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与当前的社会稳定密切相关,为全党和全国人民所关注。做好这几方面的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在谈到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时,罗干说,当前我国农村总的形势是好的,但也存在着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为此,他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中央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密切关注农村治安形势,及时整治突出的治安问题和治安不好的村镇,对农村违法犯罪活动要始终保持主动进攻的态势,决不能任其蔓延,形成气候。特别是对“黄、赌、毒”、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一定要严厉打击,并实行综合治理。要把治乱与治瘫紧密结合起来,继续大力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配套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调委会、治保会的作用,深入开展依法治村,切实解决农民负担重、基层干部作风粗鲁等热点问题,及时化解山林、水利、婚姻、家庭等各种纠纷,善于运用法律的、行政的、思想文化的等多种手段,实行综合治理,总的要求是,把各种矛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化解在村里,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农村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为农民生产、生活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
  对下一步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罗干强调首先要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充分肯定流动人口对经济建设的积极作用,要把管理与教育、服务等措施紧密结合起来,把各有关部门的力量凝聚起来,认真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当前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要突出抓好两个重点:一是加强对出租屋和临时棚户的管理。现在城市的许多治安问题与出租屋管理不善有关,有必要加强对出租屋的治理整顿,摸清情况,落实责任制,加强管理。二是要解决好对无合法证件、无固定住所和无正当生活来源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问题。
  罗干最后指出,今年,我国虽然遭受了特大洪涝灾害,给人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了非常严重的损失,但总的来看,灾区治安形势还是比较稳定的。同时也应看到,灾区工作中的矛盾、问题还不少,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大量存在,社会治安问题在一些地方仍然比较突出。灾区各级党委、政府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要切实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结合灾区重建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大力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对一些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和其他治安问题,要抓早抓小,力争把各种不安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要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及时整治治安混乱的村镇及突出的治安问题,一定要为灾区人民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决不能使受灾群众再遭受违法犯罪活动的侵害。对一些确有必要外出的灾民,要加强组织和服务工作,尽量做到合理有序流动。对盲目外流的人员,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做好说服教育和劝阻工作。
  中央综治委副主任肖扬、韩杼滨,以及中央综治委委员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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