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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帽子”为啥摘不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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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1-30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

  “红帽子”为啥摘不掉
  雷华 朱强章
  今年以来,重庆市开展了清理甄别挂靠集体企业产权、明晰企业财产归属的工作,使一大批假集体企业摘掉了“红帽子”,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但是,最近重庆一些企业却多次到市有关部门反映,他们这些挂靠街道(村镇)的私营企业,不仅没有摘掉“红帽子”,产权没能落实,有的企业法人代表还被撤消了职务,企业生产经营一片混乱,经济效益严重滑坡。
  笔者到这些企业调查发现,这些企业的投资主体是私人或私人合伙;资金来源是自筹或借贷;企业法人代表原是待业人员而非上级主管部门委派;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招工,而非上级下达指标……
  这些没摘帽的企业基本不具备集体企业的大部分条件,特别是投资主体不是集体的,实质上是以集体名义办起来的私营企业。
  那么,为什么假集体的“红帽子”摘不掉呢?关键是一些干部职工对假集体认识上有误区,执行政策时有偏差。有人说,知道有的厂不是街道投资办的,但这么多年都是集体的,现在要变为私营的,我们想不通。其次是一些人患有“红眼病”。璧山县第二建筑公司早就由村卖给私人,并签订有出让协议,是名副其实的合法私营企业。但最近在产权转让中,村里一些人硬说企业是集体的,由此产生产权纠纷。其三是一些基层干部擅自超越职权。重庆江华汽车配件厂彭泽光厂长被华新街街道无故免职,后经区、市法院判定,恢复了彭泽光的厂长职务。石桥铺街道去年11月25日免去重庆石桥铺橡胶厂孙良仁厂长职务的错误做法至今未得到纠正,造成企业生产严重滑坡。
  希望有关部门加大改革监管力度,认真督促清理甄别“挂靠”企业政策的落实,既要摘掉假集体“红帽子”,同时又要保护真集体的资产不被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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