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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将加大税务稽查力度 对于偷税原则上处一倍以上罚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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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2-01
第2版(经济)
专栏:

  税务机关将加大税务稽查力度
  对于偷税原则上处一倍以上罚款
  据新华社北京11月30日电(记者赵连庆)在日前召开的全国税务稽查局长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全国税务稽查部门进一步行动起来,加大税务稽查力度,形成社会威慑力,确保完成今年增收任务。
  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今年1至10月,全国税务系统入库查补收入273.3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1%,查补收入占工商税收收入的4.12%。面对当前查补收入十分严峻的局面,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新增的200亿元任务中,全国税务稽查部门要承担60亿元。按照全国税务系统全年查补430亿元目标计算,1至10月仅完成63.5%,后两个月还要入库157亿元,月均入库78.5亿元,完成全年查补收入任务难度还很大。
  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强调,税务稽查执法力度是衡量税务稽查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志。各级税务部门在罚款问题上要建立一个制度。对于偷税,原则上要处一倍以上的罚款。特殊情况只能处一倍以下罚款的,要报经上一级税务机关批准。同时要依法加收滞纳金。对情节严重、具有犯罪嫌疑的案件,除补税、加收滞纳金、罚款外,还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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