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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否构成贪污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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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2-15
第12版(民主与法制)
专栏:律师答疑

  他是否构成贪污罪编辑同志:
  我父亲是个老服装设计师。1979年自筹5000元办了一个服装厂,挂靠在区轻工局,每年向轻工局交2万元管理费,现在这个企业已经发展成为有了3000多万元资产的大服装厂。由于这个厂的最初资金、技术、管理都是我父亲,所以他认为这个厂主要是他自己私营的,他已经向挂靠单位申请进行产权界定,挂靠单位已经批准了他的申请,但在产权界定尚未进行之时,挂靠单位向区检察院举报我父亲贪污,我父亲现已经被区检察院逮捕,服装厂现在已经无人管理,我究竟该怎么办呢?请您给我以帮助。
  张晓晓张晓晓同志:
  你来信要求回答的问题比较复杂,既牵涉到民法问题,又牵涉到刑法和刑事诉讼法问题。
  一、根据你介绍的情况,我们认为你父亲不构成贪污罪。这是因为:主体不合格,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构成贪污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而你父亲从1979年到被逮捕时一直在服装厂工作,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既然你父亲的服装厂的性质是私营的,你父亲所占有、使用的财物就是他自己的,而不是公共财物,这样他的行为构不成贪污罪。
  二、要解决你父亲所办的服装厂的性质问题,必须确定这个服装厂的产权是属于谁的,由于你父亲作为私人一方已经和挂靠单位轻工局国家机关一方发生了纠纷,而且这纠纷是属于不同所有制之间的纠纷。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的《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第31条规定:“全民所有制单位与其他经济成分之间发生的产权纠纷,由全民单位提出处理意见,经同级资产管理部门同意后,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司法程序处理。”根据该条规定,你可以找国资局协调轻工局和你父亲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即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确权之诉。
  三、你一方面应将有关服装厂的原始投资的证据材料提供给区检察院,建议检察院待服装厂的真实产权经过人民法院确认后再办理此案也不迟。另一方面你应聘请律师尽快向人民法院提起确权之诉,只要服装厂的产权问题解决了,那么你父亲的罪与非罪的问题也就解决了。
  北京正平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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