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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日人人能安居——世界住房问题扫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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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2-22
第7版(国际)
专栏:环球扫描

  何日人人能安居
  ——世界住房问题扫描
  本报记者 唐进修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这是1000多年前我国唐代著名诗人杜甫的心声。
  “在2000年以前,为每个无家可归者提供住房,并配备自来水和下水道,提供相应的公共交通,改善城市的基础设施,制止城市的急剧膨胀……”这是联合国大会关于确定1987年为“国际住房年”的决议中所表达的良好愿望。那么,今日世界住房的现状究竟如何呢?
  世界住房现状仍堪忧
  应该承认,由于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的共同努力,各国住房状况比过去有不同程度的改善,但都未实现住者有其居的目标。
  资料显示,全世界仍有10亿人住房得不到保障,其中5亿城市人口住房条件极差,1亿人无家可归。非洲、拉美和亚洲一些大城市有半数人口居住在贫民窟或窝棚里。全世界每年有1000万人因居住条件差、人口过密造成的环境卫生恶化和饮水不洁而死亡,400万婴幼儿死于痢疾、霍乱等传染病。
  在发达的西方国家,虽然人均住房面积比较大,但由于贫富不均,仍有为数不少的穷人无家可归。据统计,欧洲和北美有数以百万计的人露宿街头,其中美国约300万人,仅在纽约市范围内就有60万至80万人,欧盟国家250万人。
  人口不断膨胀和城市化速度过快是造成住房困难的一个直接原因。目前世界人口总数为59亿,每年新增人口约8600万。全世界城市人口已由1950年的7.3亿增至26亿多,而且正以每星期100万的速度继续增长。到2000年,城市人口将占世界总人口的1/2,2025年将增至2/3。发展中国家城市人口增速更为迅猛。据推测,到2025年,发展中国家的城市人口将占全世界城市总人口的80%。城市住房的建设远远赶不上人口增长的速度。
  此外,战争、地区冲突、民族和部落纠纷、自然灾害以及夫妻离异、家庭解体等也使无家可归者的人数增加。
  国际社会的努力
  住房是人类的基本需求,也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长期以来,国际社会为解决世界人居问题进行了不懈的努力。自1974年以来,联合国先后召开了多次国际会议,讨论世界人口和人类居住问题。1976年,联合国132个成员国的代表在加拿大温哥华召开了第一次人类住区大会,通过了《温哥华人类住区宣言》。1978年,联合国在内罗毕成立了人类住区中心,负责协调、落实《宣言》提出的原则和目标。1982年,联合国正式确定1987年为“国际住房年”。1985年,联大又确定每年10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为“世界住房日”,通过每年一度的纪念活动,提醒各国政府和人民尽快努力解决各自的住房问题。
  90年代以来,联合国有关环境、人口、社会发展和妇女问题的大型会议都把住房和人类住区问题列为一项议题。1996年6月,联合国在伊斯坦布尔举行的第二次人类住区大会通过了《伊斯坦布尔宣言》和《人居议程》。《宣言》强调,人类住区面临的挑战是全球性的,为解决世界住房问题和改善人类的生存环境,国际、国家和地方政府之间应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国际社会应加强国际间的资金援助和技术转移。《宣言》认为,城市与农村的人居应当平衡发展。若忽视农村的住房建设,会造成大量农村人口流入城市,致使城市住房问题更加严重。大会通过的《人居议程》是各国建设住区的指导性文件。它由目标和原则、承诺和全球行动计划三部分组成。人类住区大会要求各国政府承担起落实《人居议程》的主要责任。1997年,联合国人居委员会第十六届会议通过决议,要求各国政府迅速制定或执行各自的住房战略和政策,通过各方在提供住房过程中开展合作,进行最大限度的协调配合,从而促进、保障和合理地增加公共、私人和非政府行业对提供住房的贡献。
  多元化住房发展战略
  住房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探讨解决住房问题的政策、途径、措施已成为全球性的重大研究课题。为解决这一迫切的社会问题,各国政府正在根据自己的国情,实行各具特色的多元化住房发展战略。但仔细研究各国做法,仍有一些相同或相似的经验值得借鉴。
  制定切实可行的住房发展战略。新加坡是世界上公认的住宅问题解决得比较好的国家之一。在1959年,新加坡100多万人口中,曾有84%居住困难,其中60多万人住在卫生条件极差的破旧住房和窝棚里。如今那里高楼林立,基本上做到了居者有其屋。它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根据不同情况、不同时期,制定不同的住宅发展战略,及时调整具体的实施计划。新加坡曾制定了三个住宅建设计划:第一个是大规模兴建低标准住房;第二个是提供设备齐全的居住环境,改善国民整体的居住条件;第三个是积极推行“居者有其屋”计划,低价向广大中、低收入家庭出售住房,并鼓励私人建房。
  建立严密的房地产管理体系。日本政府重视房地产法规建设,尽量做到法律、条令、规则之间能相互配套,使各项工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此,日本政府制定了500多个与房地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如《土地基本法》、《国土综合开发法》、《国土利用计划法》等,从而为日本房地产市场的正常运作奠定了基础。
  建立住房合作社。住房合作组织目前已遍及5大洲40多个国家,达7万多个,拥有社员约2000万户,为各国的住宅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合作社是居民自愿建立的互助性质的组织。它按照统一的市政规划汇集居民的资金、寻找地皮、采购建筑材料、组织设计和施工。各国政府对合作社均在立法、税收、利率和建房用地、建筑材料供应等方面给予支持。美国对合作社建房征税的税率仅相当于应纳税额的15%,南斯拉夫对合作社建房则免税,德国对合作社提供长期低息贷款。
  建设经济实用住房。这种房子成本低、实用,居民买得起。我国一向重视经济实用住房的建设。据统计,我国城镇住宅年竣工量已由1978年的3752万平方米提高到近年3亿平方米左右;城镇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从1978年的3.5平方米提高到1997年的8.8平方米。农村住宅每年的竣工面积基本保持在6亿平方米以上的水平,农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从1978年的12平方米提高到1997年的22.6平方米。中国多次荣获联合国“人居奖”。1992年,联合国与中国合作设立了联合国人居中心北京信息办公室。
  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同时给职工购房补贴。目前,许多国家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一般是职工及职工所在单位共同出资。例如,新加坡的公积金是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的。公积金的数额则根据经济发展的状况进行调整。经济繁荣时期,每位雇员的公积金为薪金的50%,雇主与雇员各支付一半。对职工购房实行补贴的办法因国而异。在南斯拉夫职工购买旧房,据其建造的年限,平均每年减价1%,每有1年工龄也减价1%,残疾军人及其家属可享受半价优惠。
  抵押贷款建房或购房。澳大利亚的抵押贷款由受到政府补贴的私人公司发放。在德国,贷款者只有在其积累达到贷款的1/4时才有可能得到贷款。尼日利亚的办法是,凡收入不低于规定水平的公民必须把收入的2%作为住房基金上缴,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得到贷款。
  设计和创建21世纪新型住宅。韩国和日本都投入巨资,研究试验21世纪的新型住宅。它们以住宅文化为主线,以人为核心,以环境为重点设计未来的住房。
  总而言之,住房问题说到底是一个发展问题。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科技进步,人类有能力逐步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人人有其居、天下寒士尽开颜的时刻总有一天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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