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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在全国人大内司委会议上指出 加强监督保证公正司法依法办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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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9-17
第1版(要闻)
专栏:

  李鹏在全国人大内司委会议上指出
  加强监督保证公正司法依法办案
  本报北京9月16日讯 新华社记者王雷鸣、本报记者苏宁报道:九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今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闭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鹏说,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工作情况的汇报。这是全国人大行使监督权的重要体现,是专门委员会协助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工作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这次会议开得很好,也很成功。
  李鹏说,从高法、高检的汇报和大家在讨论中反映的情况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这次集中教育整顿工作很重视,目标比较明确,态度比较坚决,措施比较有力,解决了法院系统和检察院系统一些突出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首先,通过思想、作风、纪律教育,各级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的精神面貌有了新的变化,秉公执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有了提高;其次,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和执法检查,纠正了一批冤假错案,整顿、调整了一些地方法院、检察院的领导班子,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人员,纯洁了司法队伍;第三,在集中教育整顿的过程中,各级法院、检察院边整边改,建立、健全了保证严格执法、文明办案的规章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推动了审判、检察工作的开展。
  李鹏说,对半年来各级法院、检察院的集中教育整顿工作既要充分肯定,又不可估计过高。这是因为,我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的过程中,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还不健全;社会上的腐败现象和党内的不正之风也会不断侵蚀司法队伍的肌体;集中教育整顿只有半年时间,而司法队伍存在的问题是长期积累起来的,不可能一下子完全解决。所以,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惩治司法腐败,促进公正司法,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希望各级法院、检察院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经验,提高对集中教育整顿工作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继续把集中教育整顿切实搞好。同时要一手抓集中教育整顿,一手抓工作,边整边改,在教育整顿的过程中抓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通过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巩固集中教育整顿的成果。
  李鹏强调,要公正司法,依法办案。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司法要公正。为此,除了制度建设和思想教育外,一是要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有关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外,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二是基层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这是审判工作中的群众路线,有助于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进行监督,同时也是对人民群众的法制教育。
  李鹏说,目前,超期羁押和案件久拖不决问题已经成为公正司法中的突出问题,需要下大力气解决。
  在谈到对司法机关的监督时,李鹏说,在这次集中教育整顿过程中,结合贯彻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把审判方式改革作为重点,增加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强化合议庭的职能,进一步健全了立审分立、审执分立、审监分立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推行了9条“卡死”的硬性规定,严禁超越管辖范围办案,严禁违法采取强制措施,严禁超期羁押。这些措施有利于完善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和加强审判、检察工作各个环节的制度建设,保证公正司法。
  李鹏说,要依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建立严格的干警进出管理制度,提高司法队伍的素质。公正司法要求有一支高素质的司法队伍,一定要把司法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
  在谈到办案经费时,李鹏说,在坚决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同时,要对司法经费统筹考虑,保证司法机关履行职能所必要的经费。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各级财政要尽量增加司法经费,保证司法机关办案的需要。各级审判、检察机关也要严格财务标准,注意勤俭节约。
  李鹏说,近些年来,一些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了对司法机关的评议和个案监督。人大监督个案的目的,是为了督促、支持审判、检察机关公正司法,而不是代替司法机关办理案件。要在不断摸索、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使人大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在今天下午的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志也讲了话。他说,高法、高检在这次集中教育整顿工作中决心大、措施比较得力,较好地发挥了龙头作用,希望有关单位提高认识,抓住重点,进一步抓好政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工作。他指出,人大及有关专门委员会要把督促、支持司法机关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司法作为当前一个时期司法监督工作的重点。
  会议由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陶驷驹主持。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地方人大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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