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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善小而不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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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2-02
第4版(副刊)
专栏:金台随感征文

  不以善小而不奖
  凡夫
  出租汽车司机李为昌发现乘车的老人把一顶帽子忘在车上了,车已开出几里地,又折回去送给老人;交通警察程宝群当向导,步行往返几里路,把深圳客人领到他要去的地方。为此,湖北襄樊市召开表彰大会,市委书记、市长亲自为他们挂花授奖,文明委授予他俩“文明使者”称号,号召全市人民向他们学习。
  为区区两件小事,如此兴师动众,值得吗?有人发出这样的疑问。我说,值。很值。
  在人的一生中,可能会遇上几件大事,但却免不了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小事。遇到的大事,自然会叫人刻骨铭心;有时遇到的小事,也会使人终身难忘。特别是出门在外、置身他乡的时候,一些小事能让人如坐春风,有的小事却会使人如坠冰窖,叫人急死,气死,恼死。
  十多年前,我们到厦门出差。第二天一大早要赶火车,眼看离开车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可是我们却找不到路如何走。几个人正急得跳脚,这时,一位热心的大嫂走过来,拐弯抹角穿过几条巷道,把我们领到了火车站。奖励程宝群,我自然又想到了那位厦门大嫂。和深圳客人的相同经历和相同感受,使我要对襄樊的做法由衷地叫一声:奖得好!
  还有一次,我到一个特大城市去开会。出火车站后,上了一辆出租车。上车不久我就发现不大对劲儿——没走多远,计程表便已指到了四百多元。果然不出所料,出租车在一个偏僻而又黑乎乎的地方停下来,狠狠地“宰”了我一刀。奖励李为昌,我就想到了“宰”我的那个司机。和帽子失而复得老人的相反经历和感受使我做出判断:授予李为昌“文明使者”称号,授得对!
  人们常说,一个人代表一座城市。这话虽然不那么准确,但确实很有道理。这是因为,我们到一座城市,常常是通过和人的接触来感受一个城市的。厦门大嫂,使厦门给我们留下了美好的印象,让我们终生难忘;宰人的那个出租车司机,使那座大城市给我留下了另外一种印象,也使我难忘终生。襄樊市委、市政府奖励了两个做小事的市民,似乎有点小题大做,但这个小题大做做得好,它意在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和“我就是这座城市”的文明意识。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自觉地从小事做起,在各自的岗位上,为自己相识的或素不相识的人送上一份关心,一份方便,一份温暖,一份爱心,我们的城市,我们的社会,不就会充满灿灿阳光和暖暖的春风?我们的生活不就会更加美好?
  一个人能够做出惊天动地的事不容易;一个人能够自觉地做好每一件小事也不容易。
  “文明使者”不以善小而不为,为得有道。
  领导者不以善小而不奖,奖得有理。
  (作者单位:湖北襄樊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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