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5阅读
  • 0回复

银行诉讼路 走得好辛苦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4-13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

  银行诉讼路 走得好辛苦
  葛建新
  申请执行逾两年 本息回归遥无期
  某公司是一机关的三产实体,30万元银行贷款逾期后,银行几十次上门苦苦追讨,分文未得。银行无奈一纸诉状将其推上了法庭。一场马拉松式的官司打下来,银行胜诉了,可借贷方却未按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履行还贷义务,人民法院查封了财产,决定依法拍卖。这家公司的上级机关见本部门“三产”被查封,以拖拉战术对抗执行。一拖便是两年,银行至今未曾拿到分文贷款本息,反而搭进去大量的诉讼费、协调费、财产评估费及其他费用。更令人惊奇的是,被执行人竟然将被法院依法查封的财产转移了,下落至今不明。
  被告逃之夭夭 法律奈何不得
  某民营企业向银行贷款8万元逾期不还,银行诉讼胜诉后,被告却迟迟未按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依法履行还贷义务。就在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之际,这家企业老板与老婆协议离了婚,将大部分共有财产划归老婆名下,自己只留下两间农村的私房。在银行向法院申请执行后,他潇洒地一走了之,成了下落不明的人。法院依法公告后,他也未露面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无奈,法院只有以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无法执行为由,将其农村的两间住房裁决给银行抵偿贷款本息。而现在农村私房一般都无产权证,且位置偏僻,根本无法拍卖变现。银行只好买了两把大锁将其空锁起来。
  委屈接受调解 让息让利代价不小
  某公司欠银行贷款200万元,逾期后,竟以母体裂变、金蝉脱壳之法,将本公司的所有资产转移至一个新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母公司则承担了全部债务。银行诉讼后,母公司承认债务事实,但要求银行免除罚息,承担本案诉讼费和接受分期还款的协议,否则,听候法院判决和执行。经常打官司的银行知道,要真正执行其全资子公司的财产是非常困难的。为了尽快实现债权,减少诉讼、执行过程的费用,银行只好委屈地接受债务人近乎苛刻的条件,以致损失数十万元。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